3-4-4公司董事们是被股东大会选举出来的

互联网 2023-01-31 17: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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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李律师。今天讲讲董事的产生及离职的话题。

一、董事是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这个选举程序不能省略,即便是掌握绝大多数股权的股东,如果想要进入董事会,也必须要经过选举的程序,否则该股东的董事身份取得,将被视为是不合法的,随后其行为及结果,也将不被法律认可,毕竟名不正言不顺嘛。

对于未来担任董事职位(席位)的人选,股东们或者董事会可以提名、推荐或者征集候选人,当然也可以自我推荐,让享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东,对董事候选人有所了解,包括候选人的股份、经营管理能力、信任度等等,为投票选举做好准备。

所以呀,对于那些想当董事的股东们,虽然可能因为你股份小的原因,当选机会微乎其微,但是现在已经有了表现的机会和舞台,就不要太保守,要主动出击抓住机遇,勇敢地参与那有限几个董事职位的竞争。

除了股份因素之外,担任董事还有经营决策能力的考验指标呢,你要相信自己具备这样的能力,就积极地表现出来,让股东们看到你有一技之长,何况还有其他小股东们也希望有他们的代言人进入董事会,这也是你能够立足董事会的底层基础,需要你与小股东们密切沟通,像政界竞选那样做好准备工作,相信小股东的力量加上你自己的信心和努力,有一天梦想就会成真的。

此前我讲过关于股东大会的内容,其中包括投票选举董事的议题,最普遍的情况是需要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为通过,则某股东当选为董事,从此进入公司决策管理层。

关于股东大会选举董事,还有一项特别的规定,就是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以此投票方式保护中小股东能够推举他们信任的人员当选董事。详情不再重复,如果想了解,可查阅我此前发布的关于股东大会表决的文章。

二、对于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国有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保留有职工代表董事席位,这是强制性规定,否则公司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就是不合法的,除此之外的董事会,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置职工代表董事职位,也可以不设置,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即可,当然这也是三分之二以上股权意志的体现。

能够成为职工代表董事的他或她,不是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而是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所以该董事身份不是基于股东和股权确定的,而是基于职工身份和民主管理确立的。

我查询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法律法规,因为原则性规定多,具有可操作性的细致规定少,发现在公司成立时的职工代表董事当选有一个缺陷,例如在公司设立时,需要提交职工代表当选董事的任职文件,但是很可能此时职工大会还没有建立,甚至公司还没有招工,则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选举程序无法进行,也就无从产生职工代表董事,除非是造假。

三、被选举出来的董事们,在董事这个层次的圈子里,再开会选举一人担任董事长,可以选举一人或几人为副董事长,其余人还是董事会里的一般成员。

董事的任期每一届都不能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换句话说,既然是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某董事,那么解除该董事的职务,也得通过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而不能是董事会的程序,更不能是董事长一个人说了算的事情。

四、当董事主动离职而致使董事席位减少时,当董事由于身体健康原因或者失去人身自由原因不能履职,本人或者监护人主动出具离职申请,造成董事职位出现空缺时,当需要增设新的董事职位扩大董事会规模时,就需要通过股东大会程序补选董事。

如果股东认为董事不称职、不尽职,有更换、罢免董事的想法,就得向董事会提出来,再通过股东大会程序改选董事,当然,对还在任职期内的董事提前解除其职务,需要交待给人家一个合法的、说得过去的事实和理由。

董事在任期内,不论是自行选择离职,还是股东不满意或者身体的原因不得不离职,当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之后,董事也不是可以马上拿着私人物品离开公司的,董事还得坚持“看守董事”身份,应当站好最后一班岗,与替代他的董事交接完成,其董事职责才能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