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转化」山东省科技厅、财政厅到青科大调研科研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互联网 2017-03-14 14:42:09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科研成果转化」山东省科技厅、财政厅到青科大调研科研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李储林、陈祥志一行在青岛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调研


本报讯 (记者 秦昊)3月9日,山东省科技厅副厅长李储林、省财政厅副厅长陈祥志一行到青岛科技大学调研科研成果转化与高校科研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校领导刘兴云、马连湘、王文哲、刘光烨、韦殿华等陪同调研。
李储林、陈祥志一行首先到学校科研成果孵化企业青岛海泰科模具有限公司、橡塑材料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烯烃催化与聚合重点实验室(京博)、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实地察看,了解学校产学研工作成果、实验室建设情况。随后,召开高校科研体制改革试点科技人才座谈会,听取了学校基本情况介绍以及对科研体制、成果转化、学科性公司等工作的汇报。与会领导、科研人员代表就高校科研体制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座谈交流中,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一线科研人员针对成果收益处置与专业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有机结合,基础研究资金额度的增加、设备购置费用的扩充以及校地产学研深度合作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对于如何深入推进高校科研体制试点工作,青科大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学校将建立专职化科研队伍和以技术转移为主的职称考评机制以及与地方政府联合建设一批研究院平台,打造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亮点。围绕科研经费管理、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和领军人才培育方面制定配套办法细则,尽快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彻底解决科技政策落实和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陈祥志在座谈会上表示,山东省将进一步加大对科教的投入,科研成果转化是重中之重,青科大今后要共同研究投融资体制,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的成效。李储林指出,青科大要通过改革试点工作,树立样本和标杆,寻找一条可供其他高校借鉴复制的科研体制机制和管理办法,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2016年10月,山东省科技厅与青岛科技大学签署《开展高校科研体制改革试点协议》,率先联合在省内启动高校科研体制试点工作。试点内容包括建立高校科研管理新机制、推动科教融合发展、建立促进技术成果转化新机制以及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科研人才创新等。自试点以来,青科大高度重视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工作,坚持基础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创业教育和创新文化“多手抓,多手都要硬”的思路,形成了产学研合作的“青岛科大”现象。学校鼓励科研人员和企业紧密结合,紧盯国际前沿技术,找出攻克关键工艺、关键技术、关键装备等瓶颈问题以及精细化与精品制造所依赖的科技问题,通过产学研深度融合,实现成果输出与成果转化。同时,学校一直重视创业人才的培养,让创业教育与创新文化走进大学生的课堂,以培养学生敢闯、敢想、敢冒险、勇拼搏的文化氛围,挖掘他们的兴趣爱好,开发他们的形象思维和想象力。在推动师生创新创业方面,学校依托社会力量建设了三个国家级孵化器和三个国家级创客空间,不断有成果进行孵化,不断有科技成果走出孵化器,形成产业化最终实现成功上市。经过多年实践,学校已服务地方企业近千家,培育了7家上市公司。2016年登记技术合同279项,成交金额1.3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