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创新」山东省印发“十三五”规划纲要:创新引领激发增长新动力

互联网 2016-03-15 17: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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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秦景光 见习记者 郎春祥)近日,山东省政府正式印发《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十三五”时期,山东将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左右,2020年跨入“9万亿俱乐部”。根据《纲要》,山东将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努力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让创新贯穿各领域全过程,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今后五年,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投入强度要达到2.6%,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4件,科技进步贡献率由2015年的55.1%上升到60.5%。
“十二五”期间,山东科技工作实现快速发展,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创新发展的核心。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实现重大突破,科技成果加速转化,科技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2015年,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23%,比“十一五”末提高0.51个百分点;全省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4.77万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32.51%,比“十一五”末提高6.4个百分点;全省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9.35万件和1.69万件,分别是“十一五”末的5.4倍和4.1倍;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9件,比“十一五”末增加3.7件;全省共登记技术合同2.03万项,成交金额326.6亿元,是“十一五”末的3.1倍。

积极拓展创新领域
根据《纲要》,山东今后将加强对创新的宏观引导,强化重大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标准、体制改革等职责,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健全普惠的创新政策制度体系,完善创新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推进科技和经济、供给侧和需求侧更好结合。
生产方式以高新技术、高端装备、高级人才、高水平服务等创新要素集聚为重点,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机制融合发展,促进创新链和需求链有效衔接。倡导市场主体重点向前端研发设计、后端营销服务等价值链高端延伸,加速向制造业服务化转型。支持各类产业技术联盟加快发展,促进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以技术、设备等科技资源入股企业。大力弘扬创新精神,积极营造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褒奖成功的良好文化氛围和社会环境。

全力推动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是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和根本。围绕全力推动科技创新,《纲要》提出,坚持战略和前沿导向,围绕引领产业升级的重点环节,加快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
加速优势科技资源集聚,规划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区域性创新中心。在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空间海洋、量子技术、纳米科技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基础研究成果,在核心电子器件、系统软件、生物基因、新药创制等领域攻克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在智能制造、先进材料、信息安全、节能减排降碳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建设信息技术跨产业联盟、“互联网+”创新联盟、大数据产业创新联盟、智能制造联盟、软件产业联盟等一批技术产业联盟,加快由并行跟跑向替代赶超转变,努力向领跑迈进。顺应跨界融合和消费升级趋势,大力开发社交娱乐、智能家居、创意日用品、可穿戴设备等高设计含量产品,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加快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接国家“创新百强”工程,开展龙头企业创新转型试点。
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改革,下放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限,将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提高到不低于70%,不高于95%,落实科研人员股权、期权、分红激励和绩效激励政策。改革高校和科研院所评价制度,完善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把创新驱动发展成效纳入对地方领导干部考核范围。到2020年,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超过800亿元,技术市场交易额年均增长20%。组建山东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搭建一站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计划,开展知识产权预警,支持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鼓励申请国外专利和商标注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和科研诚信制度,将侵权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评价,让侵权者寸步难行。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纲要》,山东今后将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以改革完善人才使用、培养和引进机制为着力点,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适应全省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在出入境和居留、配偶随迁、子女就学、社会保险等方面提供快捷高效服务。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方针,促进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山东服务。放宽并逐步取消国外科技创新人才来鲁工作的年龄限制。以招商项目为载体,打包引进领军人才和团队,支持国外科研机构来鲁设立分支机构,并与省内科研机构、人员享受同等政策。深化泰山学者工程,构建攀登计划、特聘专家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体系,大力实施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
此外,在人才流动、职称评审、股权期权激励等方面采取力度更大的措施,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发展综合环境,让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持续推动大众创业
《纲要》提出,加快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均等普惠环境,构建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使创新创业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
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持续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建设一批开放式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中心和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实施高校协同创新计划,加强新型高校智库和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推动创业大学在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各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创业培训机构等设立分校(创业学院)或教学点,为更多创业者提供高质量培训和服务。
加快发展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专业机构,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劳动者创业提供项目开发、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财务咨询、跟踪扶持等服务。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孵化机构,支持民营科技企业搭建孵化器等创新平台。鼓励发展创新型创业,加快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在职创业政策,支持境外、省外人才来鲁创业。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设置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施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的弹性学制,通过担保贷款、贴息和依法减免税等措施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鼓励支持农技推广人员、农民工、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到农村创业。
倡导“人人皆可创新”、“改善就是创新”的理念,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行业领军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开放技术、开发、营销等资源,支持发展各类众创空间,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跨行业、跨学科、跨地域的线上交流和资源链接服务。积极推广研发创意、制造运维、知识内容、生活服务等众包模式,开拓集智创新、便捷创业、灵活就业的新途径。规范发展网络借贷,稳步推进股权众筹。积极搭建网络互助平台,推动社会公共众扶、倡导企业分享众扶、支持公众互助众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