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政府采购」茌平县振兴街道着力打造“阳光采购”机制

互联网 2017-07-25 15:53:34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采购政府采购」茌平县振兴街道着力打造“阳光采购”机制。

一是成立采购领导小组,明确采购部门。2017年年初,振兴街道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纪委、办公室、审计、财务、资产管理等单位组成,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办公室为政府采购部门。
二是完善内控制度。出台了《振兴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政府采购的范围、审批程序、采购标准、内控机制。强化政府采购内部控制,采购人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的原则,明确采购、财务、纪检、业务部门在政府采购的岗位职责。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供应商询问、质疑,明确采购人应予以明确答复。
三是放宽市场准入,全面推行市场竞价机制。放宽采购审批,将单位零星自主采购标准从1万元提高到3万元,挂网采购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四是规范采购流程。采购人先编制采购预算及项目计划,申报采购项目,报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核,连同采购项目预算上限值报采购部门审批。采购人根据批复与委托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向代理机构提供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文件,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发布中标公告,并通知中标供应商。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财政所还主动与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聘请专家参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是推进信息公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中标(成交)结果。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张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