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山东」“2012年山东省十大科技新闻”评选揭晓

互联网 2013-01-08 23:31:54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山东省山东」“2012年山东省十大科技新闻”评选揭晓。

近日,由科技信息报、科技信息杂志、有果网组织评选的 “山东十大科技新闻” 揭晓,它们是:
1、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1月12日至13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并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新的《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颁布施行,对于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必将对我省转方式调结构、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产生积极的重要影响。
2、我省隆重表彰科技功臣 最高科技奖首度空缺
2月16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表彰为我省科技事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会上宣读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497项获奖项目中包括一等奖38项、二等奖173项、三等奖283项、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3项。此次申报最高奖的有2项科技成果,最终进入评审程序的1项,但因不符合最高科技奖条件,山东2011年度最高科技奖无主。这是我省自2003年以来首度空缺科技最高奖。
3、我省与中国工程院展开新一轮全面合作
4月11日,山东省政府与中国工程院全面合作领导小组会议在济南召开,续签新一轮《山东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工程院全面合作协议》。
双方将以此为契机,更好地把山东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与中国工程院的科技优势人才优势结合起来,在开展决策咨询、培养和引进科技人才、进行科学研究与产业化开发等方面,进行更加广泛深入的合作交流,推动双方合作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拓展,不断促进工程科技的发展和山东创新能力的提高。
12年前,中国工程院与山东省签订了全国第一份科技合作协议,拉开了中国工程院与地方政府开展科技合作的序幕。在双方共同努力下,院省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4、国家自然基金委和山东省政府联合资助海洋科研
5月18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资助海洋科学研究中心项目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济南举行。
根据协议,2012年至2016年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山东省政府将共同出资,资助若干个海洋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充分发挥山东海洋科技资源集中的优势,加快国家海洋科技事业发展,推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
此次双方签署联合资助海洋科学研究中心项目框架协议,必将进一步加快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建设,提升海洋自主创新、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对山东乃至全国海洋科技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山东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大平台通过验收
6月1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验收组来我省就山东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进行考核验收。验收组现场考察了大平台服务中心和部分单元技术平台,随即召开了验收会议。会议听取了山东重大新药创制中心建设课题专项汇报,专家组现场进行了审核打分,最后确定山东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顺利通过验收。
6、我省每年10亿元扶持自主创新 重点扶持9个产业32个重点领域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山东省政府从2012年起设立自主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并实行竞争性分配。7月9日出台下发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49号)提出,2012—201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亿元,通过招标、专家评审等方式,重点扶持300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项目,争取引导带动各级财政、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投入1000亿元以上,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加快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形成若干优势产业集群。
通知指出,在扶持范围上,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新材料、生物技术与医药、高端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橡胶轮胎、有色金属、环境保护、海洋新兴产业和现代农业等9个产业的32个重点领域。
7、山东省政府办公厅首次通报我省发明专利排行榜
7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特急明电的形式发布《关于2011年度全省发明专利情况及2012年上半年全省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指出,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全省自主创新能力有效提升,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2011年度全省17市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有效发明专利密度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的排行榜,发布2011年度全省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排名前20位的企业、排名前10位的高等院校及2012年上半年全省各市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据悉,这是我省第一次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进行专利情况通报。今后,我省将建立发明专利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由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按季度进行通报。
8、我省成立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10月28日,山东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济南揭牌成立,同时与山东省再担保集团、9家银行以及我省9家国家高新区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山东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由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发起成立,注册资本1.2亿元,9家银行将分别向担保公司提供原则上不低于2亿元的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可以开展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业务。担保公司将重点面向高新区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著作权等科技资源的融资担保模式,为进入产业化初期、技术经过中试验证、产品初具模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通过省科技担保公司,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可获得单笔1200万元以内的银行贷款。根据公司与中国银行等9家银行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银行将以基准利率向公司担保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加上担保费,企业的贷款成本大约在8%左右,远低于此前通过民间拆借等渠道获得资金。
9、全省科技创新与奖励大会召开隆重表彰科技创新 部署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
11月23日,全省科技创新与奖励大会在济南召开,表彰获得201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的科技工作者。
会上宣读了《山东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程林、赵振东获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植物生殖器官的发育与激素调节”1项成果获山东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海洋生物蛋白资源制备系列功能寡肽和功能蛋白技术与应用”等2项成果获山东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大型快速高效数控全自动冲压生产线”等38项成果获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10、我省同时出台“科技十六条”和“知识产权十二条”推进科技创新
山东省政府11月21日颁布《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试行)》,意见涉及的“科技十六条”可谓今年我省出台10亿元自主创新专项资金政策后的又一“重拳”措施,意见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同时,各类科技人员将成为“科技十六条”的最大受益者。
《意见》规定,允许和鼓励在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务发明成果的所得收益,按至少60%、最多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职务发明成果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在成果所有权不变更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拥有成果转化处置权,转化收益中至少70%、最多95%归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拥有;鼓励在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实施股权激励以及分红激励试点;在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办的企业,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至少50%、最多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允许和鼓励在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推广机构的科技人员兼职科技创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其收入归个人所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山东省政府11月21日颁布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我省每年选择一批创新型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培育,对经考核验收达标的给予补助。对企业的首次发明专利授权给予申请费、代理费全额补贴;对年授权发明专利达到20件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对维持5年以上及具有较好市场价值的有效发明专利和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资助。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通过委托开发,联合研发等形式开展合作并获得知识产权的给予资助。利用现有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每年择优扶持部分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重大专利技术进行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利技术向企业转移,对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给予奖励。对省自主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达不到知识产权预定指标的不予验收。(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