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普惠金融的减贫效应研究「数字化转型的总体风险」

互联网 2023-03-06 10: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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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328# 原创作者:范铁光 刘丽 彭政宁 铁道兵战友网 2022-08-04

基于新一代数字技术的应用,我国率先提出了“数字普惠金融”(简称“数字金融”)概念,并推动数字金融从理论到实践高质量发展。数字金融是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一种新兴金融服务模式,能降低金融服务门槛,提高普惠金融覆盖率,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2020年后,绝对贫困问题得到了历史性解决,但相对贫困仍将长期存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数字金融的成本可负担性和商业可持续性对相对贫困的长效治理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数字技术实现了智能化分析和实时性互动,克服了地域限制,覆盖了广阔市场;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在普惠金融服务过程中的应用和升级,改变了传统金融的服务方式,帮助贫困家庭以可负担的成本进行消费和投资。基于技术创新性的内在优势,数字金融成为我国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

一、我国数字金融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数字金融呈现跨越式发展。2011-2020年,数字金融指数平均每年增长29.1%,中位值从2011年的33.6增长到2020年的334.8。在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数字技术与传统金融体系的纵深交融,衍生出多种数字金融创新模式,如数字支付、网络信贷、互联网理财、互联网保险。

(一)数字支付。我国数字支付交易规模逐年增长的体量为减贫创造了有利条件。2014-2020年商业银行移动支付规模呈显著扩大趋势,由22.6万亿元迅速增加到432.2万亿元,年均增长达64%;2015-2020年我国第三方网络支付交易规模的年均增长率达到86%。与传统金融机构的电子支付相比,数字支付更能满足人们日常高频、小额的支付需求,契合新时代减贫手段的数字技术化转型趋势。一方面,借助网络技术提供线上关联转账、汇款等基础服务,克服边远贫困地区人群金融活动参与障碍;另一方面,数字支付的应用触角已延伸到众多生活领域,通过多场景支付积累大量交易数据,从而降低信息获取成本,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进一步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进程。

(二)网络借贷。网络借贷是一种凭借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实现借贷双方的信息对接并完成交易的借贷模式。与传统金融信贷模式相比,网络借贷依赖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具有准入门槛低、交易效率高、信息透明化等特点,能够有效降低出借方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显著降低信贷供给成本及融资成本,解决贫困人群的贷款难题。目前,我国提供网络借贷的服务商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和综合性互联网金融平台等,依托现代互联网与数字技术,实现部分流程或全流程网络化,大幅缩减借贷流程,并拓宽边缘群体的融资渠道。

(三)互联网理财。互联网理财具有低门槛、高效率的优势。从市场需求来看,互联网理财打破了传统理财方式的高门槛,深化了理财产品的普惠性质,更加贴合客户的理财需求,有助于推动金融服务的包容性发展;从模式创新来看,互联网技术的介入有效疏通了资金链条,聚合了个人用户的零散资金,提高了资金的收益回报率,这颠覆了传统理财产品的运营模式,促使互联网理财用户规模及网民使用率逐年上升。2015-2020年,我国互联网理财用户数量快速增长,用户规模由2015年的0.9亿人扩大为2020年的1.49亿人,网民使用率从2015年的13.1%增长到2020年的15.9%。

(四)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保险是数字化技术与传统保险销售相结合的一种创新模式。2012-2019年,我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迅速,互联网保费收入从2012年的111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2696亿元,年均增长率高达58%。互联网保险的高速发展得益于两个方面:一是传统保险产品销售和服务渠道互联网化。保险业务从单一的线下销售模式转变为线上、线下双渠道模式,并简化投保、理赔等业务流程,一方面降低了保险公司的业务成本,另一方面促进了保险产品保险费率的降低,有效降低了保险门槛,扩大了保险保障范围及覆盖人群。二是在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催生了一批新兴的互联网保险机构,该类保险机构主要包括第三方网络保险平台、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等。

二、数字金融减贫的作用机理

(一)弥补信息缺失,提升金融扶贫的精确性。信息是金融机构工作的信用评估基础。但在实际减贫过程中,农户数据的缺失导致金融扶贫的瞄准机制产生偏差,贫弱群体并非是金融减贫的实际受益者。如何消除信息壁垒成为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数字金融实现了农户交易数据的深入挖掘和分析,并对其进行精准画像,有效识别其内潜和外显的软信息,这不仅能够实现对放贷农户的精准筛选,而且趋向合理的风险定价水平也能够覆盖交易成本。此外,连续性信用记录的网络备份,一方面避免了信息被篡改销毁的风险,另一方面强化了信息披露与共享机制,有助于金融机构精准识别农户风险、精准对接农户需求,扭转传统金融扶贫实践中的边际效应递减现象。

(二)突破时空局限,增强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地理空间上的边缘性和集聚性特征使得贫困地区面临着经济和生态的双重脆弱性,难以吸引金融资源的流入。金融扶贫的关键在于提高贫困人群金融资源的可获得性。首先要实现贫困人群在时空维度的双重金融接触,而后在其具备一定金融素养的基础上,逐步完善金融市场竞争机制,推动金融产品供给多元化。在科技的加持下,数字金融具有时空穿透性。互联网打破了传统金融受制于物理网点的局限,提升了数字金融的触达能力,将金融服务延展至贫困人群。

(三)简化交易流程,提升金融服务的可负担性。传统金融复杂的操作流程增加了金融资源的交易成本。此外,政策性金融扶贫流程受政府部门操控,实际权力运作中枢——基层扶贫单位往往存在权力寻租、腐败等问题,导致金融资源错配,中间成本提高。金融科技的工具价值成为破解成本困境的关键。第一,数字金融降低了金融服务的供给成本。体系化的数字金融服务模式拓宽了金融服务渠道,能够降低金融机构的推介和供给成本。第二,数字金融降低了金融服务的获取成本。数字金融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帮助客户快速掌握金融产品的多元功能,克服了传统金融业务实地办理的空间局限,降低了贫困群体的成本负担,提升了客户的使用意愿。

三、数字金融减贫的多维效应

(一)空间效应。一是空间异质效应。数字金融的减贫效应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存在区域差异。相较于发达地区,落后地区的数字金融发展速度更快,对居民收入增长的边际贡献更加显著。数字金融对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的减贫效果优于东部等经济发达地区,对农村的减贫效果要优于城镇。二是空间聚集效应。数字金融发展的集聚水平存在区域差异,发达地区数字金融的高聚集性会促成减贫效果的叠加,而数字金融发展的冷点区域则难以享受到数字发展带来的红利,进而影响减贫效果。

(二)主体效应。受减贫对象贫困水平和数字技术接受程度等自身差异的影响,数字金融的减贫效果存在群体差异。从贫困水平看,相较于富裕群体,数字金融更加有助于促进持有物质资本或社会资本量较少的家庭创业行为,相较于重度贫困人群,数字金融更加有益于提高轻度贫困人群的市场参与度。这是因为贫困具有固化倾向,贫困程度越高,贫困固有化趋势越明显,数字金融减贫机制的阻力就越大。从数字技术接受程度来看,低教育水平者、老年人等特定低收入群体因媒介素养较低,不仅无法享受数字金融发展带来的收入溢出效应,反而可能承担数字金融发展带来的挤占就业机会等负面影响,造成该类群体的贫困发生率上升。

四、数字金融减贫的潜在风险

(一)数字鸿沟:技术性金融排斥。数字金融的发展产生了数字红利,也带来了数字鸿沟。数字鸿沟是科技、技术、教育等外化力量未能弥补数字金融内在局限的负面产物,它使得各个群体在金融服务中的获益能力出现分化:

第一,极化的信息获取能力导致数字金融发展存在结构性差异,即数字金融发展为拥有信息资源的群体赋予发展机会,挤占了信息获取弱势群体可能获得的资源,导致减贫受众窄化。第二,风险厌恶型特性使得农村部分群体在金融机构的选择上倾向于更加“安全”的物理网点,排斥数字化机构。这种自我保护行为抑制了贫困人群信息使用效率的提升,阻碍了数字金融减贫效力的发挥。第三,资本积累差异使得不同群体的财富生产与分配存在明显的分化。富裕群体依靠数字金融进一步扩大自身财富积累,成为资源错配的受益者;而数字金融为相对贫困者带来的收益甚微,甚至有可能使得该群体成为资源错配的风险承受者,这激发了技术性金融排斥的产生。

(二)挤出效应:市场性金融排斥。数字金融减贫建立在商业可持续性与社会普惠性平衡的基础上。但受“成本-收益”的制约,数字金融在发展初期内生动力孱弱,可持续性的商业目标迫使其倾向优势主体,其弊端在于易导致“使命漂移”现象发生。一方面,市场决策体系的数据化趋势促使金融机构通过分析相关数据掌握客户的人口特征、消费水平、风险偏好等,进而实现金融产品精准投放。

金融机构基于风险和成本进行对象选择时,可能会因为算法歧视而将劣势群体排除在金融市场之外。另一方面,网络效应、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在激发金融机构内生动力的同时,可能形成对数字金融服务客体的锁定效应。该效应不仅会增加服务转移成本,将贫困群体排斥在数字金融市场之外,而且可能引发平台型服务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市场竞争、损害服务对象权益的情况。综上,线上工具的运用使得金融机构系统性排斥边缘群体,在提供便利的同时滋生新的金融风险。

五、总结与展望

(一)要更多聚焦“贫困边缘群体”。随着2020年之后我国扶贫重心转向相对贫困,“贫困边缘群体”将成为相对贫困治理的主要潜在对象。“贫困边缘群体”处于贫困线的上边缘界限,因而未被识别为精准扶贫的对象,被排除在政策红利之外。多元化的致贫风险加剧了“贫困边缘群体”的脆弱性,并引发由于收入不足所带来的社会排斥,加剧返贫的可能性。因此在数字金融减贫过程中要更多聚焦“贫困边缘群体”。

(二)要警惕可能产生的“马太效应”。城乡网络基础设施以及数字技术普及的不均衡导致明显的数字鸿沟。部分弱势群体的互联网知识、金融素养等较为匮乏,引发新型金融排斥,造成贫富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马太效应”。在探索数字金融减贫过程中,要克服金融发展不平衡并利用数字金融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

(三)要深化区域差异化减贫研究。数字金融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地域发展不均衡问题。发达地区凭借自身的经济优势和数字技术优势,成为数字金融发展的受益者,但经济发展受限地区难以享受数字金融的减贫贡献。数字金融均衡发展的社会目的在于“普惠”,因此从区域差异化角度来看,将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相结合,应用数字技术和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动供需信息匹配,是实现金融减贫契合地区发展特色的关键环节。

(编辑:彩云追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