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丨南丹检察院依法对一名涉案民企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

互联网 2023-01-31 17: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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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诺,今后我一定好好学法、守法,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完善企业的纳税制度,让企业在法治环境下健康运行。”5月24日,在南丹县检察院对本县某木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熊某某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熊某某激动地说。

基本案情

▼近日,我院受理犯罪嫌疑人符某某等12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后,第一时间对涉案民营企业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其中,犯罪嫌疑人熊某某系南丹县某木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符某某等人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仍然将公司的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等相关材料提供给符某某等人用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熊某某以收取租金的方式获得非法利益共计20万元。

▼该公司原有工人约20人,均系周边的村民,每月产生的纯利润均在万元以上,很好的带动了周边村民的就业问题。自法定代表人熊某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逮捕之后,企业发展陷入困境。

案件承办人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该公司尚在艰难运行当中,目前仅有3名工人在岗。

实地走访后,我院依法决定对熊某某进行羁押必要性立案审查。经审查发现,熊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主动将非法获得的20万元全额退回,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长期羁押不利于其所负责的民营企业正常运营;该案事实清楚,证据收集固定完毕。遂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

下一步,南丹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引导该企业迅速回归正常运转。

审核 韦全旺

供稿 张鲜艳

校对 廖士锋

编辑 李罗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