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器企业」科技部发布新版《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促进孵化行业高质量发展

互联网 2019-01-25 11:00:15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孵化器企业」科技部发布新版《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促进孵化行业高质量发展。

孵化器虽然在中国是舶来品,但短短30多年发展到现在的程度,全球智能孵化网络创始人、首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颜振军“想想就兴奋”。
截至2017年底,我国共有孵化器4069家,创业带动就业249万人。
随着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持续增长、规模不断壮大,对其的管理也应与时俱进。日前,科技部发布了新版《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版管理办法),引起业内高度关注。
记者对比后发现,新版管理办法名称发生了明显改变,距离现在最近的文件是2011年发布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据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孵化器管理处处长陈晴介绍,这标志着孵化器的管理从注重前端认定向促进孵化行业高质量发展转变。
随之而来的是内容的诸多变化,比如引导专业孵化器发展、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增加社会监督环节等。但万变不离其宗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来了新成员
颜振军多年来一直关注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情况。作为我国第一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博士,他记得1987年我国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在湖北武汉成立,那时的名字叫做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者中心。
“我特别喜欢创业者中心这个名字。”颜振军介绍,“孵化器就是为创业者而设计运营的,是创业者之家,可惜这个名字后来被改掉了。”
不管是旧版还是新版管理办法,文件都对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了定义。对比发现,新版管理办法将众创空间等纳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体系,成为一大亮点。
得知众创空间纳入到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体系,中科育成(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孟宇和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事务总经理田冰都很高兴,他们所属的公司都是国家级首批众创空间。“能够感受到国家希望把众创空间做得更专业化、更有质量。”孟宇告诉记者。
田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随着“双创”事业的发展,众创空间现在已经有了成熟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模式,发展也到了一定的阶段,需要国家进一步引导和推动。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中国产学研合作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李燕萍曾撰文介绍,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同为创新创业服务载体,两者功能上有所重叠。
早在2015年,国务院出台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相关指导意见,提出充分利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有利条件,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截至2017年底,全国众创空间已达5739家。
而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也存在不同之处。比如,在服务对象、服务功能、发展模式上有所差异。
“但本质上还是一样的,都是为创业者提供支持,都是依托一定的物理空间形成创业企业或团队的集聚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和开展各种创业服务。”颜振军说。
田冰希望,国家能够把众创空间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或者对众创空间出台专门的、具体的、细致的规划指导,“对其管理应该遵循能上能下的原则,对优秀的众创空间在政策、人才、落户、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孵得熟一点
现在新版管理办法将包括众创空间在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简称为孵化器,其主要功能是围绕科技企业的成长需求,聚集各类要素资源,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孵化器作为推动“双创”升级的重要载体,迫切需要提升其服务质量和效率。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要打造“双创”升级版。
中科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马延和等业内人士推测,我国经济经过近几年爆发式增长,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已超过美国,规模居世界第一。
但2016年深圳两家知名孵化器——“地库”“孔雀机构”接连倒闭,引发孵化器倒闭潮的疑问和危机,其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显现。
比如,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运行效率低下、服务内容简单、盈利能力落后等问题。
以盈利能力落后为例,孟宇介绍,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诞生于国家计划,“盈利能力先天不足”。这就导致不少科技企业孵化器过度依赖政府,自我造血功能差,可持续发展性不强,处于勉强维持或难以为继状态。
孵化器要按照市场规律发展的同时,孟宇也强调,“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和引导”。
在颜振军看来,有些地方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结构趋同,商业模式不健全、盈利模式单一。
“载体过剩化现象严重。”颜振军向记者表示,一些老牌国有机构,依托地方政府强大的财政资源,不断扩张物理空间;而一些新近转向孵化行业的房地产企业,尚未把握创业孵化的精髓,存在商业模式、经营管理的路径依赖。
而这两类机构共同特点是,“往往重资产、轻服务,重建设、轻培育”。颜振军表示,创业孵化机构要搞清楚自己和物理空间的关系,孵化器不能是“房子的奴隶”,所有的资源都放在吸引企业装满房子上。
“物理空间其实只是孵化器运营的一个条件,既不是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是否需要、需要多少空间,取决于孵化器的商业模式、孵化阶段、产业特点、区域条件等因素。”颜振军告诉记者。

要看重加速器
这么多年来,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国明考察过无数个孵化器,的确发现其中一部分已沦为“房子的奴隶”。“现在最突出的是科技成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他强调,更要看重科技企业加速器的建设。
沈国明以上海为例介绍,近年来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速度很快,优秀企业越来越多,但“高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并不大”。他表示,上海要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迈进,仅仅盯着孵化器还不够。
其实不只上海,全国也是如此。记者了解到,加速器这一概念最早是美国人在互联网兴起时提出来的,与孵化器是类似的概念与模式,意味着小批量、高强度、快速地孵化。
颜振军还记得,大概在10年前,中国出现加速器,是服务于扩张期企业的服务机构。
具体来说,加速器的逻辑是孵化器毕业的企业往往进入扩张期,但还没做到凭借自身可以购房或者拿地的程度,因此需要借助外在力量在大规模生产、经营管理团队、融资等方面提供帮助,“这就是中国的加速器的职能”。在颜振军看来,加速器是介于孵化器和科技园之间的组织。
目前,国家科技主管部门重视加速器的作用,提出了苗圃、孵化器、加速器构成创业孵化链条的理念。
但是,“目前真正做得好的加速器并不多。”沈国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一些初创型小企业拥有高新技术,由于缺乏后续支持,从孵化器毕业之后最终没能走到产业化这一步,“十分可惜”。
事实上,与孵化器相比,加速器需要提供整体策划、市场营销、团队管理、上市引导等深层次服务,从而推动企业快速发展,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化。
现实情况是,提供这种深层次的服务需要加速器具有相当强的实力。沈国明团队在调研中发现,成功的加速器的员工数一般都有一定规模。他举例说,某一成功加速器按面积计算,平均每1000平方米就有超过10名工作人员,具备向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的能力,由这里成功走向产业园区的企业相对较多,加速器因此获利也较可观,自身越做越强。
新版管理办法对孵化器队伍建设作出规定,要求“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这被看成是向加速器迈进的关键一环。
除此之外,“政府应进行整合,提高政策实效”。沈国明表示,要促进更多的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实现产业化。(据《中国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