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科学技术」五问“2015年度滨州市科技奖”

互联网 2016-05-31 18:29:21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滨州市科学技术」五问“2015年度滨州市科技奖”。

5月27日,滨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大会隆重召开,作为滨州科技界的年度盛会,它越来越受到广大科技工作者乃至社会各界的关注,或许很多人还会对其产生很多好奇的“想法”、未知的“问题”。为此,记者专访了市科技局局长刘希安,请他一一进行解答。

一问:2015年度“最高奖”为啥空缺?
“滨州市科技最高奖并非首次空缺。”刘希安表示,自2007年颁布《滨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来,滨州共评出14位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其中2010年度滨州市科学技术最高奖首次出现空缺。
刘希安介绍,滨州市科技奖评审一直遵循“注重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科技最高奖更是如此。《滨州市奖励办法》规定,市科技最高奖每年授予的人数不超过2名。2015年度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区共推荐市科技最高奖候选人3人。这3位候选人虽然也很优秀,但由7名省级专家组成的最高奖答辩评审组经过讨论,认为“3名候选人所取得的科技成果技术含量、科技贡献与市科学技术最高奖要求均有一定差距”,建议最高奖“空缺”。
“可见,‘空缺’只是严格执行评选流程和评审条件的客观结果。虽说有些遗憾,但也体现了该奖项标准严、要求高,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不降格以求。”刘希安介绍。

二问:入选“最高奖”标准有多高?能获啥奖励?
根据滨州市政府2014年1月重新修订颁布的《滨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第七条规定,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授予下列个人:
(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促进科学技术发展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二)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创造了巨大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2007年以来,滨州市每年都组织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的申报和评审。按照新修订的 《奖励办法》,目前该奖获得者在授予滨州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每人获30万元人民币奖金的同时,还将被授予“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关注科技奖励的读者可能会有疑问,今年国家最高科技奖和滨州市科技最高奖同时出现空缺,且都是第二次出现空缺,这之间有啥必然联系吗?”刘希安笑着表示,可以肯定地说,这两者没有任何关系,只能说是一个巧合。

三问:为何出现自然科学奖“身影”?
2015年度滨州市科技奖,首次对市自然科学奖进行了评审,并对18个项目授奖。《奖励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市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技术创新源于基础研究、原始创新。近些年,滨州市承担的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各级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越来越多,适时组织开展自然科学奖的申报和评审,是对滨州市从事基础研究科技人员的支持和激励。
“在评审过程中,我市自然科学领域项目的研究水平得到省级评审专家的充分肯定。今后将根据这类项目验收和完成情况,继续开展该奖项的评审。”刘希安表示。

四问:科技奖获得者年龄分布是怎样的?
2015年度,滨州市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主要研发人员共1013人,其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科技人员712人,占70.3%;46—55岁科技人员279人,占27.5%。
“这表明我市通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人才强市战略,培养和引进了一批以中青年科技人才为主的创新人才,科研创新团队结构更加合理,这些科研团队完成的科技成果开始在科技奖励项目中崭露头角。”刘希安介绍。

五问:评审都有啥流程?申报人员有啥“门槛”?
《奖励办法》规定,滨州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评审组,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
具体评审流程为:申报→推荐→形式审查→结果公示→初评→答辩再评→评审委评审→授奖建议公示→奖励委审议→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表彰奖励。其中,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由市长签署、颁发荣誉证书。为加强社会监督,在推荐、受理、评审等各环节都要进行公示。
按照规定,滨州市科技奖实行申报推荐制度。经过鉴定(评价)的科技成果,首先由成果完成人按要求填写报奖材料,经完成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向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申请推荐,由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市科技局窗口统一受理。成果完成人按第一完成单位所属行政区域向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市直部门(单位)和中央、省驻滨单位申报推荐。
“每年科技奖的申报、审查结果、授奖建议请广大科技人员随时关注市科技局网站‘通知公告’的相关信息。感谢长期以来全社会给予科技奖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科技人员、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对科技奖进行监督。”刘希安表示。
(记者 郭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