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济宁市」济宁实施六大工程培育科技沃土 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

互联网 2017-06-13 09:55:09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万元济宁市」济宁实施六大工程培育科技沃土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

6月9日,济宁市召开全市科技奖励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动员大会,会上公布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六大工程培育科技沃土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今后经认定的企业,年度研发投入按比例给予经费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再次通过认定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

资金扶持“一带一路”合作项目

经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立项并在济宁落地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将按照国家级100%、省级50%的额度比例,在次年度给予配套奖励。与省科技厅联合设立“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资金池,按照一定比例共同出资扶持“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鼓励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同建立研发机构,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在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对其新购研发试验关键设备等能力提升项目,按照实际支出额一定比例给予补贴,最高500万元。
此外,年专利申请量过20件、发明专利申请量过10件或年专利授权量过15件、发明专利过5件的企事业单位可给予专利资助,并对中小微企业专利质押给予货款贴息和评估费用补助。

新认定创新平台可获千万补助

济宁市将坚持“外引”与“内孵”并举,支持产业基础想对薄弱的县市区培商养资,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嫁接到合适的企业,通过新技术实现供给侧改革。倡导“园区+产业+金融+平台+人才”发展模式,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导向的中小微企业入园孵化,建立开放创新、产城融合的园区发展新模式。
同时,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研发补助,并根据运行情况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建设补助,连续补助三年。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技术中心将给予30万元一次性研发补助。对经新认定的国家、省科技合作基地给予一次性补助。

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济宁市将成立科技型企业融资平台,吸引国内外科技创投机构、大型企业和社会资本在济宁市发起设立或参股已有的投资基金。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00家左右具有高端创业特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以“破解融资瓶颈、推动快速成长”为重点的“启航”计划,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储备新兴的产业群体。
支持有条件的银行设立子公司从事科技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对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同时,济宁市将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银行向无抵押、无担保和没有取得过中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首笔贷款所形成的坏账损失,给予50%补偿。

国际领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最高可获5000万扶持

济宁市将实施创新领军人才聚集计划,对经认定的创新人才,给予30至100万元科研扶持经费。开发价值特别重大的国际领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最高可获得5000万元资金扶持。
经济宁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每入选一人,给予引才企业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对推动人才落户济宁市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引才中介机构,经认定,入选上述三项计划的每一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入选人才落地县(市、区),经认定,入选上述三项计划的每一人视同分别完成5亿元、2亿元招商引资任务。(通讯员 付贵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