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总监委派制度「企业安全总监设置要求」

互联网 2023-01-31 17: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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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总监这一职位对安全人来说并不陌生,企业设置安全总监这一要求也不新鲜,对于从安全口来说,在职业晋升上,安全总监应该就是职业晋升的终极目标,再往上就跳出单纯的安全圈了。但一直以来安全总监地位尴尬,什么样的单位必须要设?这一职位在企业的具体职级是啥?工作职级是啥?对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协调力度又有多大?这些问题都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

6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山东省从政策方面,明确了安全总监的地位。目前全国尚未出台安全总监的专门政策性文件,只有在个别省市层面出台,据笔者了解北京已经出台,山东也算是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下面看看山东省安全总监制度的几大特点:

1.必须设置的企业。

矿山、金属冶炼、运输、建筑施工、粉尘涉爆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以及企业和从业人员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含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从业人员)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这个人数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管理规定》为1000人),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2.委派制 双重领导(划重点)

这个实施办法,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明确了安全总监的任命方法,实行委派制 双重领导。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安全总监实行委派制,安全总监应当接受企业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双重领导。这点对很多在国企干安全的人来说,对后续的发展至关重要。

对于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的安全总监,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人选,经考核合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派出部门办理任职手续。这个比较有意思,从字面的理解,企业安全总监需要由政府监管部门直接任命人选派驻(个人理解这个人也可以是企业推荐的内部人员,但必须由主管部门同意,也可以由主管部门直接派驻,哪个单位派出的人,哪个单位办理任职手续),这样企业、政府人员会存在不少交叉,存在很多客观问题在那,静观后续怎么具体操作执行。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子公司的安全总监由集团公司负责委派,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根据企业实际和工作需要推荐人选。这个比较明确了,子公司的人必须由总公司委派,考核工资啥的应该还是总公司发,统一管理吧,体现了安全监管的独立性。

非国有企业的安全总监还是由企业任命,但是必须征求主管部门的同意。

3.安全总监的地位

安全总监的任职条件办法中规定的还是比较低的,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3年。但办法中并没有明确安全总监在企业的级别,是副总级别、还是总工级别,还是类似总经理助理这样的级别?没有讲明,只是提到了安全总监的待遇应当高于本单位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并享受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这个待遇并不新鲜,《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管理规定》里也有(PS执行到位比较难.....)。

其实在办法征求意见稿里面,是规定了安全总监的级别的,就是企业副总经理的级别,估计在国企、政府系统里考虑到人事干部的比例、岗位等问题,就没有明确提这一点,挺可惜,但是委派制 双重领导机制下,安全总监的级别应该不会太低,至少也得是总经理助理级别吧,比部门负责人要高,不然主管部门怕担责也不会答应。

4.安全总监职责

职责其实就是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的职责,差不多,但多了一项工作内容,因是双重领导,安全总监必须按照规定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分为年度报告、专项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多了这项工作任务,也无可厚非,毕竟安全总监的任命是征得当地主管部门同意甚至是委派的,定期向他们汇报也是十分必要,也体现了监管体系的独立性。

安全总监的逐步推广,给安全口的工作人员提供了更高的发展平台,以前,安全员能做到安全部门负责人顶天了,很难在往上走了。另一方面,双重领导下,也增大了安全管理的话语权。希望在新的政策制度下,安全管理行业能有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