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示范区」浙江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打造“互联网+”世界科技创新高地

互联网 2019-02-19 1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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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全省技术交易额达到800亿元;新型科研机构达到1000 家;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4.6万件,每年推动1000个授权发明专利产业化……”2017年6月,浙江省发布《浙江省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为浙江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下简称“浙江示范区”)向“互联网+”世界科技创新高地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浙江省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旨在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探索出具有浙江特色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促进“浙江样本”的形成。
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力、不顺、不畅,创新和转化各个环节衔接不够紧密等问题,是我国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一直存在的问题。2016年11月,科技部正式批复浙江省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提出要把浙江示范区打造成为全国一流的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和面向全球的技术转移枢纽。据了解,该示范区是全国唯一的全省域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两年多来,浙江示范区着力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鼓励先行先试,从政策到机制、从产业到金融、从人才到服务,加速探索,逐渐形成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浙江路径”。
加强示范区建设顶层设计。加快推进《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工作,研究出台《加快推进“一转四创”建设“互联网+”世界科技创新高地行动计划》、《关于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设立20 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2017年3月,浙江首次在地方立法中明确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奖励制度,支持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
深化技术市场体系建设。首先新设立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首批174项专利技术已经通过协议定价的方式实现转化。其次,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竞价(拍卖)。全省各地开展科技成果竞拍活动10 场,竞拍成果309 项,成交额4.97 亿元。再次,鼓励科技成果市场交易。2016年,全省输出技术合同14808份,198.37亿元,同比增长102.23%;吸纳技术合同18229份,290.98亿元,同比增长44.11%。全省技术交易合同共22417份,总额为368.28亿元,同比增长51.95%。
强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引领,加强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发现和支持机制。2017年1月,浙江省政府与清华大学签署“关于推进柔性电子技术领域合作的框架协议”,以“一院” 、“一园”、“一基金”模式,加快推进柔性电子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助推浙江省“八大万亿产业”加快发展。
大力鼓励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支持企业主导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真正实现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激活成果转化需求端,推动形成科技成果转化“铺天盖地”的局面。比如面向纺织、服装、皮革、化工等传统产业,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支持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大力实施“创新券”制度,自2015年3月启动至今,全省累计发放创新券6.2亿元,使用3.4亿元。
据悉,到2020年,浙江示范区将基本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具有浙江特色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同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平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线上线下融合的技术市场体系也将更加完善。(记者 邱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