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青岛」青岛科技大学:深化科研体制改革 实现五有生态大学梦

互联网 2017-09-12 14:13:48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学校青岛」青岛科技大学: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实现五有生态大学梦。

编者按:
自我省开展高校科研体制改革试点以来,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效。9月6日,省科技厅在济南组织召开山东省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座谈会,青岛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济南大学、鲁东大学、滨州医学院等6所高校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学校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的做法经验及取得的成效。现将有关高校的经验及探索予以刊登,供参考。

2016年10月,青岛科技大学与山东省科技厅签署协议,成为山东省科研体制改革试点院校,为使政策落地、推进“有精神、有文化、有责任、有活力、有特色”的五有生态大学建设,学校明确了实施意见、制(修)定了28项制度,努力探索可示范可复制可推广的高校落实相关政策的模式。

解放思想,构筑4321科研管理新体制
学校科研管理构筑了4321的体制,实现精准管理与服务。4指的是科技处、合作发展处、人文社科处、产业管理处,3指的是化学学部、材料学部、工程学部,2指的是学院和研究院,1指的是学校科技工作联席会。
为实现精准管理与服务,学校将科技处重组为科技处、合作发展处和人文社科处。科技处是学校自然科学科学研究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学校自然科学研究的规划布局、科研平台建设、科技项目与科技成果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军工科技管理等工作。合作发展处是学校开展政产学研融合、社会服务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成果转化、横向项目、智库建设等对外合作交流工作。人文社科处社是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学校设置技术转移办公室,同产业管理处一起负责学科性公司的成立和成长的管理工作。学校依托一流学科,打破院系部门界限,成立了化学、材料、工程三个学部,学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科建设、学术评估、学科人才引进、专职科研人员职称推荐与评定等工作,具有独立招人、招生和考核权。学院和研究院主要负责科教融合。学校通过召开科技工作联席会决策和协调科技重大事项。

拓宽范围,为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松绑
学校通过一系列制度文件的修订和制定,拓宽了经费适用范围,为科研人员提供了宽松的环境。学校规定,纵向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可转入“科研发展基金”中,按照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用于项目组后续研究工作;间接经费中的绩效支出不设比例限制。横向项目经费的使用按照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在扣除必要的科研业务费后,项目负责人可自主支配发放人员经费的比例,不设上限。结余经费由团队自主使用,鼓励用结余经费以创业资本或增资入股形式创办或投资科技企业,所获收益作为团队横向科研经费进行管理。设立由科研团队的项目结余经费、民间资本和政府引导资金构成的先导技术发展基金,进行先导技术研究开发。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允许和鼓励职务发明成果的所得收益,按不少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团队负责人有内部收益分配权。

海阔天空,打造“熟化中心+科技特派员+地方研究院”成果转化模式
学校为项目从成果形成到转化提供了全链条的制度保证和服务。学校建设青岛科技大学成果孵化中心,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的成熟度不够的根源性问题,有效提高了科技成果的质量和转化可行性。学校设立技术转移办公室,作为专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机构。学校出台了《青岛科技大学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建立适度规模的科技特派员队伍,科技特派员,在规定的挂职期间,其基本工资、保险等待遇不变,保留校内岗位津贴;科技特派员验收合格将作为学校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参考条件,其工作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学校修订了《青岛科技大学横向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属于技术经纪人、技术转移机构等有执业资格的个人或单位促成的横向科研项目,根据与项目负责人的约定可给予不超过到款额20%的中介服务费。2017年,学校先后与青岛中天智诚科技服务平台有限公司、青岛世纪方略管理技术有限公司、青岛金领域技术转移服务有限公司等中介签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合作协议。学校加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落地实效,在东营、烟台、日照、淮安等地建设研究院,起草了《青岛科技大学地方研究院管理办法》,使科技特派员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有了更好的平台载体。

放水养鱼,探索“项目+公司+创业人”的学科性公司孵化路线
学校采取“项目孵化、推动转移、技术入股、共同经营”等模式,修订了《青岛科技大学学科型公司管理办法》,鼓励教师将项目成果转化成立学科性公司。学校支持和鼓励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职创业,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权利,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评定职称、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离岗创业人员可在三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允许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前提下在职创业,其收入归个人所有。
学校规定,学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含课题组成员持股部分)根据成果水平及形成成果的投入,在新创建的企业(学科性公司)中所占股份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兼顾了成果转化创业中各相关方的利益分配。学校建设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为学科性公司的孵化提供场所、政策等方面的服务,成功探索出以“政府推动,大学支撑,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市场化运作”的运行模式。学校联合地方政府、行业协会、行业领军企业、社会资本资本发起建设橡胶谷,以平台理念打造化工橡胶行业的生态圈,已有400余家企业入驻。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学校科技成果孵化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已达到260余家,实现销售收入近1000亿元,实现利税近100亿元。通过科研成果转化或提供核心技术支撑而上市的公司已经达到了7个。
目前学校已建成3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个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为师生创新创业提供了充足的资源支持。

筑巢引凤,持续推动人才与团队建设
学校坚持“人才第一”,不断改善和加强研究科学条件,坚持引进和培养两方面并重的人才与与团队建设方针。学校制(修)订了《青岛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暂行)》、《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青岛科技大学优势特色学科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青岛科技大学科技人才发展基金管理办法》、《青岛科技大学学科分类评估与资源配置实施方案》、《青岛科技大学学科团队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估办法》、《青岛科技大学学科交叉创新计划》、《青岛科技大学学科团队首席科学家制度》等,对人才与团队建设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依据。学校实行杰出青年人才职称特聘制,岗位动态管理;启动 “百人计划”,授予特聘(副)教授岗位,主要从事创新研究或技术开发;推行高水平科研团队PI制,每年给予团队稳定科研经费支持,研究方向、运行招生由PI全面负责;建立专职科研队伍,从事基础性创新研究、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建立约300人规模的专职科研队伍,试行单独分类的职称评审。学校成功聘用冯守华院士和李玉良院士为学校双聘院士,引进两名国家杰青基金获得者,获批2个山东省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领军人才团队,培养和引进青年千人计划获得者各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