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 | 设错是落坑 设对是助力 公司章程要点解析

互联网 2023-01-31 17: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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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制定公司章程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但以往很多公司不太重视章程,认为其只是一道手续,经常用登记部门提供的示范模板套一下,觉得能通过审查,获得批准和登记就可以了。实际上,章程是公司“宪法”级的文件,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等均具有约束力。而且,在经营中如产生纠纷,有了针对性强的章程,也能够帮助创业者有章可循。

那么,关于公司章程,我们需要了解一些什么?今天小昊为大家精细解析。

制定公司章程时的常见问题

缺乏可操作性

有些公司制定章程时照抄《公司法》的规定,或者套用示范文本、网络下载模板等,然后简单修改一下股东姓名、住址、注册资本数额等内容,没有考虑自身的特点、实际情况,对很多重要事项没有详细规定,也缺乏个性化的设计。这样的章程缺乏实际用途,只能被束之高阁,有时甚至还会引发纠纷。

不符《公司法》精神

一些公司章程明显不符合《公司法》精神。比如剥夺或变相剥夺股东固有权;对公司管理层权限边界界定不够清晰;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强调不够;不能有效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等等。依照这样的章程行事,迟早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

公司章程要记载的主要事项

制定公司章程时,主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方面要考虑到《公司法》明确规定的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否则无法成立公司。另一方面,要考虑到法律给予了公司充分的自治空间和权限,比如《公司法》中很多条款里,有“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等表述,只要章程没有违法,均可自行处理,以充分尊重股东的真实意思。

根据以上原则,可知制定公司章程时要记载的主要事项为:

必须记载的事项

即《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属于强制性的规范。内容一般涉及公司设立、组织活动等,是有重大关系的基础性事项,例如公司的名称和地址、经营范围、资本数额、公司机构、法定代表人等。如果不记载这些内容,或者记载违法,可能会导致章程无效,进而导致公司设立无效。

相对必须记载的事项

即《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章程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内容一般为公司设立的费用、分公司的设立、公司解散的事由、特别股的种类、相应股东的权利义务等。其属于授权性的法律规范,记载与否都不影响章程的效力。但一旦被记载,就会产生约束力,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此类内容不合法,那么无效的仅为该事项。

可自由记载的事项

即除前述公司法规定必须记载以及相对必须记载的事项之外,章程制定者可以自由约定记入章程的事项。前提是不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内容一般有公司的存续期限、股东会的表决程序、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最大限度地体现着法律对公司章程自治的尊重。

总体而言,在公司章程中股东可以自由约定的内容主要有——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法定代表人

向其他企业投资或为他人担保

注册资本分期缴纳

有限责任公司约定分红、认购新增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议的通知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表决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

董事的任职期限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表决程序

经理的职权执行董事的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职权和议事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继承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送交股东的期限

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对外提供担保

股份有限公司创设累积投票制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方式

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不按所持股份分红

公司解散条件

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解聘

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界定

……

设立公司章程特别注意的点

应考虑到公司章程的制定关乎股东利益的博弈,会影响今后股东在公司管理决策中的权利、地位。例如,假设创业者是公司小股东,制定章程时,就规定公司重大事项均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或80%以上同意才能通过,那么小股东在决策中就占有一定地位。但相对的也要看到,如果公司股东人数较多、股权比例比较分散,那么这项规定必然导致公司运行效率低下。所以,如何实现平衡,拿捏尺度,是章程制定者需要慎重思考的。

制定章程时,还应结合公司的管理模式来考虑。例如,若股东即为公司的管理人员,那么可以适当开放管理人员的权限。而如果是外聘专业团队来管理公司,那么就要详尽规定管理团队的权限。

制定章程时,还应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来考虑。例如,若公司属于需要快速决策、紧抓机遇的行业,那么管理职权应该更多地下放给经营管理层面。若公司属于相对需要谨慎行事的行业,那么管理职权最好更多地集中在股东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