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胶南」胶南环保四大“工程”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互联网 2013-03-26 18:48:43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环境胶南」胶南环保四大“工程”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本报讯 胶南环保局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大科学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群众的环境权益。在青岛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被评为“青岛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先进集体”。
实施碧海蓝天工程。为保护好胶南“青山环抱、碧海相绕”的美丽景观,将“心系碧海蓝天”作为自身价值取向和机关建设品牌。积极推动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设,配合做好城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在峄山河、豆金河、风河等重点河道两岸进行徒步调查,加密城区重点流域的巡查频次,建立并实行了“超标即应急”零容忍工作机制和“快速溯源法”工作程序,加强重点污染点源监控,杜绝了工业废水直排入河现象。在青岛五市中率先对高污染黄标车淘汰、油气污染治理实施差别化补助和以奖代补,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行动”和旅游旺季黑烟车专项整治行动,完善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加快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强化路查执法检查。2012年共联合交警部门执法108点次,检查车辆9019辆,依法查处无环保标志车辆195辆。开展2012年冬季控制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对10吨/时以上燃煤锅炉进行了监察监测,先后淘汰燃煤锅4台套。开展并实现PM2.5自动监测,空气质量优良率进一步提高。
实施科学监管工程。创新实施“分类监管、一线监察”,推行“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建立“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模式。严把环保准入门槛,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集体审查、集体决策,先后拒批不符合审批原则的项目8个。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橡胶异味污染扰民问题,在“拉网式”检查的基础上,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10家企业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并与法院建立联席会制度,联合开展强制执行集中行动;对拒不执行停产决定的企业下达拉闸断电通知,形成并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实施环境安全工程。将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饮用水源地定期巡查、监测制度,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培训,加大重点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妥善处置了交通、安全事故引起的环境应急事件,确保了全市环境安全。
实施群众满意工程。牢固树立“关注民生、重视民生、造福民生”的环保民生理念,积极开展“出门就工作”活动,做到“工作全天候、服务无时限”。建立环保网络舆情搜集处置和环境信访联动快速查处机制,“24小时”接听并查处群众环保投诉,坚决维护好群众环境权益。全年共办结环境信访213件,办理网络舆情44件,办理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5件,办结率达100%。在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中,胶南公众对环境满意率居青岛五市首位。(记者 崔启昌 通讯员 张君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