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同高质量发展「协同战略」

互联网 2023-02-10 13: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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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地区承东启西、连南接北,资源丰富,交通发达,产业基础较好,文化底蕴深厚,发展潜力很大。随着“中部崛起”逐步上升为国家战略,中部地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华中科技大学课题组立足中部地区发展现状,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指出中部地区要实现高质量协同发展,必须把握好两个战略方向:其一,长江中游城市群作为中部崛起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可以通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产业协同创新发展、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区域高标准市场体系和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引领和带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其二,认识到绿色可持续对于中部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从湘鄂赣面临的迫切生态问题入手,推动湘鄂赣生态协同治理和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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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提出“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中部地区承东启西、连南接北,资源丰富,交通发达,产业基础较好,文化底蕴深厚,发展潜力很大。做好中部地区崛起工作,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对于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对于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华中科技大学课题组立足中部地区发展现状,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从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湘鄂赣地区生态协同治理两个战略方向突进,开创中部地区崛起新局面的发展路径。

战略方向一: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全面战略合作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中部崛起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引领和带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最有力的动力源,是国家在构建新发展格局背景下寄予厚望的新增长极。作为联结东西部、统筹南北方的市场枢纽,长江中游城市群拥有广阔的市场腹地,蕴含着巨大的消费潜力,而且整体对外贸易依存度不高,经济发展回旋余地较大。这些资源禀赋和市场条件,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在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从而为国内大循环提供加速度和驱动力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自身发展成为国内经济大循环的核心枢纽城市群提供了重要保障。

武汉、长沙、南昌等沿江中心城市作为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的“领头羊”,将成为未来发展最快的城市,成为新兴的“沿江增长极”,成为激发内循环的关键动力。武汉市号称江城,位于长江中游的中心,是副省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在长江中游城市群中,武汉不仅是行政地位最高的,也是经济实力最强的。因此,在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全面战略合作的过程中,有必要立足于湖北武汉,将武汉的智力优势优先辐射至其他市县区域,同时在产业布局上与长沙、南昌等有机联动,真正形成交通便捷、资源共享、生态一体、人物畅流、政策衔接的中三角协同发展格局。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寻求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科技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以武汉为引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首先,构建科技强省“四梁八柱”,把湖北东湖科学城打造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科学城,加快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其次,加强战略科技力量培育,激活一批科研机构创新活力,培育一批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谋划一批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布局一批跨学科、跨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平台。第三,强化高等教育创新支撑,分类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在鄂部属高校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省属高校特色发展,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第四,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揭榜挂帅”,推动“临门一脚”关键技术产业化。第五,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建设一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加快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推动组建中部地区技术交易市场联盟,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十百千万”行动和“人才兴省”计划。

与此同时,湘鄂赣三省共同建设中三角中部科学城,与成渝地区的西部科学城相呼应。推进“三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三走廊”(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长株潭科技创新大走廊、赣江两岸科创大走廊)合作对接。加强技术协作攻关,支持三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协作机制,共同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前沿技术研究。共享科技创新资源,支持三省共同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研发服务平台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推动构建国内国际开放合作创新网络,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创新共同体,组建10家左右国际科技合作离岸中心和国际技术转移离岸中心,推动国际科技合作布点组网。

深化产业协同创新发展,着力培育高质量发展的动能

产业协同创新发展是长江中游城市群全面战略合作的重要内容。一方面,湖北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夯实高质量发展产业根基。一是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在省内培育打造5个万亿级支柱产业、10个五千亿级优势产业、20个千亿级特色产业集群,构建“51020”现代产业体系,不断提升产业集中度和显示度,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格局。尤其是要将武汉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高地,实施支柱产业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现代服务业升级三大计划。二是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抢滩制造高地,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狠抓“稳链、建链、补链、强链”,整体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遴选一批“卡脖子”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进行集中攻关,重点支持20家集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成果推广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集群服务平台建设。三是推动产业数字化发展,争创国家“5G 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打造100个国家级和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

另一方面,与湖南、江西共同打造长江经济带和中部地区的新增长极,协同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传统主导产业扩容提质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建设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基地,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深入推动三省的自贸区和经济试验区合作建设,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形成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强大合力。深化文旅合作,建立旅游产业发展联盟,打造一批生态旅游示范区,共建长江中游城市群文旅走廊,深化大别山、武陵山等区域旅游与经济协作,大力支持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加快发展。

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着力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基础设施是区域协同发展的关键驱动因素。湖北省位于中国的中心位置,是重要的交通枢纽。为此,湖北应立足自身优势条件,加强铁路、公路、水运、航空、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增密、互通、提质,建设“祖国立交桥”。特别是要加快将武汉建设成为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将襄阳、宜昌建设成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并支持黄冈—鄂州—黄石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融入武汉枢纽布局。同时,加快推进沿江高铁中部段、呼南高铁襄阳至常德段、襄阳至荆门高铁、西安至十堰高铁、荆门至荆州高铁、京九高铁阜阳至黄冈段、武汉枢纽直通线等重大铁路项目建设。

在加强自身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与湖南、江西携手打造现代化、高效率换乘枢纽,推进公路、铁路、水运、物流、通关和航空航班的对接与合作共享,联合争取将更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加快推进武南、长赣、长九、襄常等高铁建设,提升互联互通和现代化水平,打造轨道上的长江中游城市群。优化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省际通道布局,着力推动监华公铁大桥等跨区域重点项目建设,打通省际“断头路”“瓶颈路”,增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

构建区域高标准市场体系,着力优化高质量发展的环境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整个内陆地区乃至我国大多数沿海地区,普遍存在中低质量商品严重过剩,品牌化高质量商品严重不足,中低端商品竞争激烈,高端商品突破困难等问题。湖北要建成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必须全面对标国际一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以一流标准引导企业高质量突破,以一流质量认证服务引导市场形成商品质量竞争的良性循环,进而产生强大的市场动能,推动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

同时,与湖南、江西携手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区域营商环境,紧抓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契机,完善区域市场体系、基础性制度,加快建立统一的区域市场准入标准和跨地区商品要素流动规则,完善现代化市场联合监管机制,有效破除区域分割和地区保护,协同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携手推进数据要素流动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物流环境、冷链基地的布局,加强在5G、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方面的合作。建立三省人才共认共享共用协作机制、应急处置联动协作机制,推动实现三省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和转移接续,优化住院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服务。推动荆州跨长江发展,促进九江、黄石、鄂州、黄冈跨区域合作,深化“通平修”合作示范区建设。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着力拓展高质量发展的渠道

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导致落后。中部地区承东启西、连南接北,区位优势独特,应以国家内陆对外开放通道建设为契机,主动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新亚欧大陆桥等对外经济通道,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同时,加快推动制度型开放,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高标准建设自贸区,拓宽利用外资领域,充分发挥中部六省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建设内陆地区开放高地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湖北作为中部崛起战略的重要支点和长江中游经济带对外开放的门户,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开放创新重要性的认识。加快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建设海外仓和跨境电商园,拓展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建设智慧口岸,开展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全力压减通关时间和成本;支持武汉加快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区域金融中心,推进武汉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增强双循环战略链接功能,支持其他城市创建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与湖南、江西协同推进开放合作,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完善对外开放格局,加快武汉、长沙、 南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大力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不断深化国内外区域合作。

战略方向二:湘鄂赣生态协同治理和绿色发展

湘鄂赣地区位于我国中部,是长江经济带的“腹部”,是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主体,是国家中部崛起的“中三角”,是我国制造业和农业生产的重要基地。推进湘鄂赣生态协同治理和绿色发展,是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湘鄂赣自然地理与生态协同治理

湘鄂赣是一个以长江中游平原为核心、以长江为纽带的相当完整的自然地理单元,是长江中下游的重要生态屏障。湘鄂赣属于湿热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夏季普遍高温,热量资源丰富,降水量大;地貌以丘陵和平原为主,河网密布、湖泊众多、水资源丰富。湘鄂赣同时也是我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汽车、钢铁生产、重型机械、有色冶金、电力机车等产量在全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湘鄂赣长江沿岸化学工业污染治理直接关乎“长江大保护”,任务重、压力大,治理与发展的难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从湘鄂赣面临的迫切生态问题入手,充分对话,共同会商,共同参与,切实推动湘鄂赣生态协同治理尤为必要。当前,湘鄂赣生态协同治理主要有三方面工作:

一是长江水系防洪。威胁较大的长江洪灾是干流、支流同时出现因暴雨所致的超水位洪水。以长江流域“2017·07”暴雨洪水为例,当时,受持续性强降雨影响,湘江发生超历史最高水位特大洪水,资水、沅江发生超保证水位大洪水,洞庭湖城陵矶站水位超警,乐安河上游发生超历史最高水位特大洪水,昌江、修河、信江、赣江中游发生超警以上洪水,鄱阳湖湖口站水位超警。预防应对长江洪灾,需要湘鄂赣共同维护洞庭湖、鄱阳湖的水域面积,杜绝围湖造田,增强两大湖蓄水调节功能;湘鄂赣山区封山育林、涵养水源,避免与林争地;分布在湘鄂赣的上中游重点水库群精心计算,精密计划,拦蓄水量,减轻洞庭湖区及长江中下游的防洪压力。

二是水污染治理。湘鄂赣河湖密布,贯通连接,小流域水污染会影响整个长江,水污染治理呈现出高度复杂性和流动性的特征。而受自身资源、能力、责任的有限性及多元目标的冲突性等因素的制约,单个省份往往无法有效解决具有很强外部性的跨域问题。在此背景下,需要协调湘鄂赣多元行动主体,构建跨域水污染协同治理的运行模式。例如,跨域重大水污染治理事项,可依靠中央部委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权威驱动,制定政策目标、标准和相关规范,清晰界定地方政府的责任,并设置监督、奖励和问责机制,督促地方政府合作行动,及时解决污染问题;常态跨域水污染治理事项,则可由受影响较大的省份牵头构建相关制度安排,并在辖区率先垂范,动员、引导兄弟省份相向而行,必要时交换和共享资源,协同解决水污染治理问题。

三是防护林建设。建设生态防护林是补齐生态短板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要求。湘鄂赣常绿阔叶林广布,许多树种的经济价值很高,其中樟、楠、栲、槠等都是上等工业用材和建筑用材。湘鄂赣防护林建设的关键是因地制宜,针对大中小流域采取不同的植树造林策略,减少频繁的人为干扰和破坏。考虑到湘鄂赣林区多属山区,植树造林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突出,加上地方政府受限于自身财力,难以支付防护林建设与保护的巨大成本,因此可由中央政府统筹规划,制定政策专项,支持湘鄂赣山区防护林建设与经济协调发展。

推进湘鄂赣一体化绿色发展

在经济活动中,绿色发展是指尽可能减少废弃物产生和污染排放的过程,防止和减少污染;强调多次和多种方式使用资源,防止资源过早成为垃圾;主张回收废弃物品,并将其加工成为原材料融入到新产品生产中。

推进湘鄂赣一体化绿色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逐步缩小区域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最终实现所有区域共同发展,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方向。当前,“长三角”“珠三角”正推进一体化进程,位于“中三角”的湘鄂赣自然也要加快一体化发展的脚步。

一体化发展是一个复杂的、困难重重的系统性工程。湘鄂赣地理毗邻,大气环流渐次影响,且同属长江中游水系,一省的大气污染会影响他省,局部的水污染最终会扩散至整个长江中下游水系,优先探索湘鄂赣一体化绿色发展,“共赢面”大,彼此之间的“成本—收益”关系也容易处理,或许是各方更容易接受的理性选择。

在湘鄂赣,与生态环境直接相关,又能产生共性经济效益的经济活动主要是农业、制造业和化学工业。推进湘鄂赣一体化绿色发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以生态优先为原则,推动这些产业绿色发展。

一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可将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运用于农业生产全过程、全方位,改变农业生产的方式与形态,提高水、肥等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生产效率;在污染区进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通过修复逐步消除土壤污染问题,实现农业的绿色化;在小麦、水稻低质低效区实行麦稻、油稻、肥稻、菜稻等多熟复种轮作,改良土壤、消除污染、提高地力、增加有效供给。

二是推进制造业绿色发展。应加强企业的用能管理,增强企业的节能、减排、低碳意识,鼓励企业培育绿色发展新动力;加大智能、高效清洁生产技术工艺研发,倡导生产具有无害化、轻量化、低能耗、低水耗、低材耗、易回收等特性的产品;大力培育绿色产品市场,通过宣传绿色消费理念、对绿色消费行为进行奖励等措施,引导广大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为壮大绿色消费市场赋能添力。

三是推进化工产业绿色发展。淘汰长江沿岸一公里化工产业落后产能,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化工园区管理模式,加快绿色清洁工艺技术应用和智慧工厂建设。对于长江流域磷矿开采加工、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企业超标或超总量排放含磷水污染物的行为,以及在长江流域水上违法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此外,湘鄂赣政府相关部门可定期举行联席会议,研讨、磋商、交流产业绿色发展政策,借鉴彼此环境规制的经验,协调湘鄂赣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用统一指标评价、考核各省的农业、制造业和化学工业绿色发展水平,认识各省份之间的差距,提升区域整体高质量发展水平。

湘鄂赣生态协同治理和绿色发展可列入国家规划

前已述及,湘鄂赣生态治理面临跨区域、跨省协同难问题。由于地方治理主体利益不一致,一些问题仅仅通过省级、府际协商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如山区的防护林保护,成本由山区支付,生态收益则是平原区最大,平原区如何向山区进行生态补偿?又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成本巨大,谁来支付成本,支付多少?这些问题不能解决,将会挫伤地方治理主体的积极性,影响生态治理效果。

推动湘鄂赣山区生态治理和绿色发展,是自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湘鄂赣在这方面虽然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经济实力有限和市场成熟度不足等,有些资金投入问题在单一省级层面难以解决,依靠省际协同更是困难重重,可能需要中央政府协助解决并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另外,推进企业的绿色转型中也涉及一些深层次问题,包括研发经费投入增多、企业管理制度创新和产业支持政策落地等等,有的问题在省级层面可以解决,有的则需要中央政府的配套支持。

国家一直重视、支持湘鄂赣生态治理和绿色发展,并多次通过“政府授牌”,鼓励湘鄂赣先行探索、试验。如今,将湘鄂赣生态协同治理和绿色发展列入国家规划的时机或许已经成熟:其一,湘鄂赣生态治理和绿色发展的进步很大,在制度改革、政策引导和环境监测方面达到了全国中上水平,但其中一些深层次问题只能由中央政府主导解决。其二,湘鄂赣已有许多“国家授牌”的生态治理区域,经过多年建设,这些区域生态治理取得了较大成就,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可通过新的国家规划,对这些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并推广到湘鄂赣全境乃至全国。其三,省际协同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正在探索的方向。在北方,有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在东部和南部,有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为促进中部崛起,显然也有必要制定一个中三角地区探索性跨省治理的国家规划。

【课题组成员:华中科技大学副校长、二级教授许晓东,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二级教授钟书华,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范红忠,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危怀安,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毛子骏】

来源 | 《国家治理》周刊2022年6月合刊

原文标题 | 中部地区高质量协同发展的两个战略方向——基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全面战略合作与湘鄂赣生态协同治理的探讨

作者 | 华中科技大学课题组

责任编辑 | 罗婷

新媒体编辑 | 罗婷

美编 | 石玉 王嘉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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