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企业的区别简单易懂「企业和公司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互联网 2023-01-31 18:03:24

最近很多人关注公司和企业的区别简单易懂「企业和公司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山东创新网小沐从网上搜集一些关于公司和企业的区别简单易懂「企业和公司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内容,希望对您有用。

一、企业

(一)企业概念

企业通常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如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向市场提供产品(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包括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即企业是指把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结合起来的、自主地从事经济活动的、具有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这一定义的基本含义是:企业是经济组织;企业是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的结合;企业具有经营自主权;企业具有营利性。

上述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上述的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独资企业、合伙组织、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

(二)企业的组织形式

企业的组织形式(法定分类的基本形态)主要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其中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中最主要的最典型的组织形式。

1、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即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出资兴办、完全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优点:

(1)成立企业不需要与他人协商取得一致,创立较为容易。

(2)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投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高度集中统一,有利于保守与企业经营和发展有关的秘密。

(4)投资人拥有绝对决策权,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5)企业经营好坏同投资人个人的经济利益乃至身家性命紧密相连,因此,投资人会尽心竭力地经营企业。

(6)政府对其监管较少,企业的外部法律法规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进入与退出、设立与破产的制约较小。

缺点:

(1)企业不允许变更投资人。

(2)投资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风险较大。

(3)以投资人个人名义融资难度较大,也很难筹集到大量资金,限制了企业的扩展和大规模经营。

(4)企业内部的基本关系是雇佣劳动关系,劳资双方利益目标的差异,构成企业内部组织效率的潜在危险。

(5)企业的连续性差,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的产权结构,虽然使企业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但这也意味着企业是自然人的企业,投资人的病、死,投资人及家属知识和能力的缺乏,都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6)企业的财力取决于投资人个人或其家庭的财力情况,受企业规模、财力的影响,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较弱。

2、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即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的企业。

优点:

(1)对于自然人合伙人,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相对较低。各地存在较多税收洼地。

(2)由于可以由众多合伙人共同筹资,因而企业筹资能力和信用能力较强,可以扩大资本规模。

(3)由于普通合伙人共负偿债的无限责任,减少了贷款者的风险;合伙企业可以更为容易地获得交易对手的信任,获得较多商业机会并减少交易成本。

(4)可以集合伙人之才智和经验,发挥不同合伙人之间的优势,取长补短,提高了合伙制企业的竞争能力,有利于企业的成长和扩展。

(5)通常合伙人人数较少,并具有特定人身信任关系,有利于合伙经营决策与合伙事务执行,为投资者有效控制企业及相关风险提供了较优选择。

(6)合伙人组成灵活,既需有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有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避免完全由出资大小决定。

(7)政府和外部监管机构对合伙企业管理相对宽松。

(8)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只要合伙人之间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基于共同的目的签订了合伙协议,即宣告了合伙企业的成立。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也比较简单,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合伙人死亡、合伙人自愿清算、企业破产清算等原因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

缺点:

(1)普通合伙企业属无限责任企业,普通合伙人对经营有连带责任,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一个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其应分担的债务,其他合伙人须承担连带责任,即有责任替其偿还债务。因此,风险较大。

(2)合伙人都能代表公司,权力分散,多头领导,容易产生分歧意见,这就会带来很多的组织协调成本,降低决策效率。

(3)企业寿命不容易延续很久。由于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伙人不是十分了解的人一般不敢入伙;就算以有限责任人的身份入伙,由于有限责任合伙人不能参与事务管理,这就产生有限合伙责任人对无限合伙责任人的担心,怕他不尽力地经营企业,而无限合伙责任人在分红时,觉得所有经营都是自己在做,有限合伙责任人就凭一点资本投入就坐收盈利,又会感到不爽。因此,合伙企业是很难做大做强的。

(4)企业股权转让受限。合伙人转让其所有权时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时甚至还需要修改合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也不便于吸收新股东,因此企业规模扩张容易受到限制。

3、公司制企业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外,公司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法人财产的企业。

优点:

(1)公司无限存续,具有独立寿命。一个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继续存在,不受出资人寿命影响。

(2)股东有限债务责任。公司债务是法人的债务,不是所有者的债务。所有者的债务责任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

(3)公司所有权的流动性较强。

(4)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地位相对优越,筹资相对容易。

(5)公司容易扩大规模。

缺点:

(1)双重课税。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其利润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分配给股东后,股东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组建成本高。公司法对于建立公司的要求比建立独资或合伙企业高,手续复杂。

(3)公司成立后,政府对其监管比较严格,需要提交各种报告,透明度较高。

(4)存在代理问题。经营者和所有者分开以后,经营者称为代理人,所有者称为委托人,代理人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委托人利益。

二、公司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的类型

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企业是泛指一切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活动,以谋取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公司是由股东出资,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二)法律地位不同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而企业不一定都具有法人资格,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就属于非法人企业,其投资人或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

(三)类型不同

企业在法律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公司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企业的范畴要比公司广,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它也属于企业的范畴,企业是包含公司的。反之,企业不一定是公司。

(四)出资方式不同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而公司的股东却不行。

(五)适用的法律不同

企业根据具体的性质不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如合伙企业适用于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公司则适用于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六)成立的基础不同

公司以公司章程为基础而成立;合伙企业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而成立的,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则不需要协议。

(七)规模大小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般规模都比较小,因为它是靠人的信用基础来成立,其规模不可能太大。而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会很大,股东也人数众多。当然,也会有些合伙企业的规模会比较大,但这是例外。

(八)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规定,而设立公司却有注册资本的规定。

(九)企业的赋税不同

对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是独立法律主体,因此不对其征税,而是对企业投资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类似,只对企业合伙人征收所得税(对自然人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法人企业合伙人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不对合伙企业本身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