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互联网 2023-01-31 18: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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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12月31日,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东网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民事裁定书》,桂林中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1年10月27日,桂林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1)桂03破申5号之一)和《决定书》((2021)桂03破6号、(2021)桂03破6号之二)等法律文书,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重整期间的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2021年11月29日,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获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亦已获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在公司预重整期间已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按照预重整出资人组会议表决规则,该表决结果直接作为重整程序中重整计划草案的出资人组会议表决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

2021年11月30日,桂林中院裁定批准《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2021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科翔高新认购转增股票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于2021年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以及《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于2021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二、法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情况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桂林中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民事裁定书》((2021)桂03破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东网公司重整计划明确规定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现根据上述查明事实且经管理人监督确认,本案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自2022年1月1日起,管理人对东网公司的监督职责终止。鉴于本案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重整工作已经完成,管理人申请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1、确认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2、终结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三、 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通过在重整程序中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引入具有综合实力和背景优势的重整投资人提供偿债资金,最大限度保障了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彻底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全面优化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重整计划》的执行显著改善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上述重整事项对公司2021年度的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5月6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新增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2、公司将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1)桂03破6号之二)。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