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虹从张庭公司分红4.2亿 怎么分红 退股可以不承担责任吗

互联网 2023-01-31 18: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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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庭夫妇涉嫌传销事件持续发酵,演员陶虹深陷舆论漩涡 4月21日, “陶虹从张庭夫妇经营的达尔威公司5年分红4.2亿”的爆料冲上热搜。另据封面新闻报道,石家庄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确认了陶虹与张庭事件相关,并透露正在调查当中。

天眼查App显示,张庭夫妇经营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有12名股东,陶虹本人在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任董事并持股约1.93%,此外,还通过北京最陶然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持有达尔威公司约4.7%股份。合计持有6.635%的股权。

澎湃新闻称,明星陶虹入股张庭和林瑞阳创立的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后,从该公司分红4.2亿元,据华夏时报梳理,陶虹三年获得的分红金额,直接碾压了沪深两市A股3544家上市公司。

五年来,陶虹从达尔威公司分得巨额分红,但是却有些公司却年年挣钱但“一毛不拔”、小股东因此对簿公堂的案例并不少见,那么关于公司分红到底谁说了算?达到怎样的条件才可以分红?可以不分红吗?大股东不分红,小股东怎么办?

另外,还有新闻报道称陶虹已要求“从张庭夫妇公司退股”。那么公司涉案,作为股东之一,在拿完巨额分红之后“挥一挥衣袖”真的可以“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安然退出吗?本期文章,就从这两方面带你了解公司分红那些事。

二、分红到底谁说了算

1、公司分红的条件

一般说的分红,实质上是股东的盈余分配权利,《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这里的享有资产收益,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分红。

(1)股东取得分红的法律依据

股东取得分红的法律依据,核心就是要有实质可供分配的利润。根据《公司法》第166条的规定,公司利润的分配顺序是:第一、补亏、第二、纳税,第三、提取法定公积金,第四、分红。

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当然,如果想要进行更多“储蓄”,也可以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以及对提取比例作出决议。

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166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分红的基础是利润,而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进账并非都是利润,比如培训机构向学员收取的学费属于预收账款,而预收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或交易双方约定,向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在未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时预收的款项。

企业在收到这笔钱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确认为一项负债,即贷记“预收账款”账户。企业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再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逐期将未实现收入转成已实现收入。

因此,预收、预付属于一种往来,在未实现收入、采购业务前,不能计入损益,当然不能转进利润。

(2)股东取得分红的程序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37条和46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需要由董事会进行制定,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根据决议内容,进行分红。

《公司法》第37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46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 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公司有盈利,分不分红是股东会商量决定的,并且适用普通多数决。

如果公司股东会过半数表决今年公司盈利不分红,用于明年再扩大生产,那么小股东即使再不愿意,也没办法。更加无法请求法院要求强制分红,因为是否分配利润是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和自治主体的商业判断范畴,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由公司的股东会决定是否进行分配以及是否实行该具体的分配的方案,司法一般不干预。

除非能够证明大股东滥用权利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在民事案由中有一个专门案由是“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以要求分配利润的股东为原告,以公司为被告,诉请至法院。

2、是否一定按出资比例分红?

是否一定按出资比例分红?这是一个高频的问题,经常会有客户有这个疑问,这在咱们最新推出的股权系列课程《创业股权36计》中有专门章节为你解析股东分红的热点问题,先抛出结论,就是:不一定。

根据《公司法》第34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同时,《公司法》37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利润分配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但各股东应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因此,假设你的公司有五六个股东,都在这个“决定分红方案文件”上签字盖章,那么也可认为其是有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决议,这份“决定文件”也是股东分红的合法依据。

如果约定了特殊分红条件,那么如何落地?小股东又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系列股权课程《创业股权36计》专章为您讲解。

三、公司涉案,股东退股,还会被追究责任吗?

1、传销行为的两种法律后果不相同

实施传销行为的法律后果,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之分。

行政责任: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实施传销行为的企业,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从媒体报道的信息看,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市监局于2021年9月对达尔威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认为达尔威公司的红卡会员执行的奖金制度属传销行为,要求达威尔公司立即停止传销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927.99万元,罚款170万元,合计被罚没2097.99万元。

此外,澎湃新闻还报道过尔威公司因从事传销活动,公司名下96套房产被石家庄裕华区市监局查封,价值17亿元。

因此可以看出,张庭夫妇及达尔威公司目前行政违法被定性,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尚无定论。

而目前行政机关只是对达威尔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主要在于罚没违法所得及罚款,而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对公司的行政处罚并不会牵连到股东,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说,不管陶虹退不退股,从行政责任上看也不会波及到她了。

2、若涉嫌刑事犯罪,或追究组织者、领导者刑事责任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监管部门发现传销行为涉嫌犯罪,那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

如果涉嫌刑事犯罪,那么又要重新评估陶虹在公司当中起到的作用,是否是“组织者、领导者”。

组织者是指发起、策划、纠集他人实施传销犯罪的人员,即那些在传销活动前期筹备和后期发展壮大中起主要作用,同时获取实际利益的骨干成员。例如公司的董事长。

领导者主要是指在传销组织的层级结构中居于最核心的,在传销组织承担管理、监督、协调、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例如公司的部门主管、宣传人员。

这些人员对于整个传销组织的形成和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均是在传销组织的金字塔顶层或者主导位置,同时也是受益者。

由上可知,是否具备股东身份、是否退股均不是担责或免责的关键,换句话说,不管退不退股,也不会影响对其先前行为的判断,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是否属于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才是核心。如果被认为构成刑事犯罪,那么面临的将是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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