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外包「街道把停车场外包合理吗」

互联网 2023-01-31 17:43:42

最近很多人关注城市管理外包「街道把停车场外包合理吗」,山东创新网小沐从网上搜集一些关于城市管理外包「街道把停车场外包合理吗」内容,希望对您有用。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钱夙伟

6日夜,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发布情况说明称,经核实,“南通数十名穿制服人员围抢老人甘蔗”视频一事中,身着保安制服人员为该镇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员,按合同承担市容管理相关工作。其现场处置过程简单粗暴,与约定工作要求格格不入。已暂停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工作,并启动调查程序进行问责。

所谓市容管理相关工作的购买服务,其实就是将城管的部分职能“外包”给第三方公司,不少城市还将其作为一项城市管理经验予以推行,但由此事来看,此举显然不可取。

其一,城市管理执法是城管部门的职责,“城管外包”的实质,是权力部门雇人来完成自己应做的事,自己白拿纳税人的钱不干事,不仅是一种失责渎职,还无端增加公共财政开支,加大纳税人的负担。显然,如果所有的政府机构也都将自己职责份内的事“外包”,也就根本不必设这么多的政府机构部门、养这么多的人。所谓“城市管理经验”,无疑是对职能部门的反讽,表明城管部门还不如第三方公司。因此,“外包”不仅是对这种失责和无能的无奈,也将进一步的放任放纵。而城管部门素质的下滑,城市的管理也就不可能规范有序。

其二,城市管理执法,是法律赋予城管部门的权力,而公权力并不是可以随便“包”给第三方的。如果公权力可以随意地如此“转移”,那么,监督制约必然失控,权力的滥用将更加不可遏制,南通数十名穿制服人员围抢老人甘蔗就是佐证。当然,处罚权并没有“外包”给第三方公司,“没有处罚就不存在有执法权的问题”,但且不说具体的行为很难界定,即便“主要作用是劝阻劝离、辅助性教育”,本来就是应该由城管进行的管理和执法,也因此,第三方公司一定程度上还是取得了实质上的处罚权乃至执法权。

政府购买服务将服务外包是合法的,但政府职能部门将执法权外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城管本身是执法部门,“城管外包”显然缺乏法律依据。再者,政府是人民授权之下进行管理。现在未经市民同意,管理者将自己的份内事“转包”给他人,显然是越权甚至滥权的行为。因此,对于不少地方都应当三思而后行,引以为戒,慎重推行“城管外包”。

本文来自【四川日报-川观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