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科技创新」莱芜市设立千万元专项资金奖励创新

互联网 2013-05-28 17:01:41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万元科技创新」莱芜市设立千万元专项资金奖励创新。


近日,莱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意见》,规定自2013年起,市政府每年设立1000万元的科技创新引导、政策奖励和专利专项资金,并逐年增长,主要用于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产学研合作创新,科技创新奖励以及科技成果创造与转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莱芜市将加大对企业的科技创新支持力度,鼓励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或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研发、合作创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开展人才技术等全方位合作。对列入国家“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和省自主创新专项的项目,给予每个项目牵头单位一次性奖励30万元,第二承担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凡被批准承担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的依托单位,牵头组建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战略联盟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凡经国家、省科技部门批准建设的国家、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特色产业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与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外籍院士合作共建院士工作站并被省科技厅等部门批准的承建单位,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际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专家,具有实质进展并列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的项目,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同时,允许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推广机构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前提下,兼职从事科技创业、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创新平台成果专利运用评价机制,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支持山东省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融资服务。(刘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