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啦 重庆曝光15批问题食品 含麻辣鸡、香菇、蜂蜜、山药

互联网 2023-01-31 17: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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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庆市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包括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5大类食品共计1504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1489批次,不合格15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九龙坡区谢家湾农贸市场张世奇经营销售的干香菇(散装称重),水分(实测值:15.1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3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水分,是固体类型食品的质量指标,其与产品质量稳定性、微生物的生长条件均有密切的关系,是影响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水分不符合要求的主要原因,可能与生产过程及环境控制不当;或者储运过程条件不当有关。

2.九龙坡区谢家湾农贸市场刘明兰经营销售的黑芝麻(散装称重),酸价(以脂肪计,KOH,实测值:7.5mg/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3mg/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3.南岸区南坪万寿路陈小灵经营销售的生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实测值:4.4mg/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3mg/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4.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融汇广场店经营销售的白芝麻,酸价(以脂肪计,实测值:7.1mg/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3mg/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酸价(以脂肪计),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黑芝麻中酸价(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黑芝麻中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5.垫江县民工白酒坊生产销售的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实测值:0.110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6.潼南区李昌中白酒经营部销售的高粱白酒(散装 56%vol),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实测值:0.000117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甜蜜素是以环己胺为原料制成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甜蜜素在白酒中不得使用。白酒中检出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降低产品成本,在生产中违规添加甜蜜素。长期饮用检出甜蜜素的白酒,可能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7.开州区帅乡路诗珈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07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两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主要成分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消毒餐(饮)具上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

8.开州区桔乡路洋晨易拉罐炒饭店经营使用的餐具-筷子,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可能导致食物被污染,而食品中大肠菌群不合格,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对人体健康有潜在的危险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

9.渝北区长东路博优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紫云英蜂蜜(分装 1.6千克 400克×4瓶/盒),果糖和葡萄糖(实测值:16.3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60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果糖和葡萄糖是成熟蜂蜜的主要成分,是检验蜂蜜质量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达标会影响蜂蜜品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中规定,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的总含量应≥60g/100g。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蜂蜜酿造时间不足,蜂蜜不成熟导致水分含量过高;也可能是不法企业为提高产品感官质量向蜂蜜中添加糖浆或者直接使用糖浆造假。

10.南岸区洋鑫飞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实测值:0.16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1.沙坪坝区汇泉路重庆景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小米椒,镉(以Cd计,实测值:0.12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镉(以Cd计)是一种慢性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在水产动物(头足类,去除内脏)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mg/kg。辣椒、韭菜、鱿鱼中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12.南岸区南坪万寿路陈小灵经营销售的干山药,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29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2g/kg。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改善蔬菜干制品的色泽,从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

13.万州区步云路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万州区长江之星分公司经营销售的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0.286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限量值为0.5g/kg,不得在米粉制品中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限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含有该添加剂使得重复使用而超限量,也可能是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造成的。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14.永川区勇红食品经营部经营销售的仔姜,铅(以Pb计,实测值:0.877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1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铅(以Pb计),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长期食用铅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铅(以Pb计)在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1mg/kg。姜中铅(以Pb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铅元素。

15.江北区二码头餐饮店加工生产、重庆二码头食品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渝小仙麻辣鸡(250克/袋),菌落总数(实测值:1.3×10⁴;1.9×10⁴;6.9×10³;1.4×10⁴;1.4×10⁴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000,M=100000CFU/g);大肠菌群(实测值:7.1×10³;6.5×10³;6.9×10³;5.5×10³;6.1×10³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M=100CFU/g),两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中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重庆市食品安全监管主管已责成相关问题食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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