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产学研」山东计划5年培育30个以上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

互联网 2019-03-26 11:11:57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共同体产学研」山东计划5年培育30个以上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

本报讯(记者 刘梅梅)近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对我省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做出安排部署。根据《意见》,山东将用5年左右的时间,以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为示范样板,培育30个以上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同时带动各地建设一批不同主体、不同模式、不同路径、不同方向的创新创业共同体,形成“1+30+N”的创新体系。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还包括:“政”,政府主导创环境,政府推动科技创新的协调联动机制更加完善,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基本形成;“产”,企业主体强创新,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加突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0%左右,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比达到40%左右;“学”,各类人才激活力,国家一流学科或进入全国学科评估A等级的学科数量力争达到20个左右;“研”,科技研发出成果,全社会研发投入持续增长,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数量实现倍增,培育新型研发机构300家以上;“金”,金融配套强保障,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创新投入机制基本形成,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比达到25%左右;“服”,中介服务提效率,科技服务实现专业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科技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000亿元左右;“用”,成果转化增效益,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更加完善,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左右。
统筹推进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意见》提出了具体举措。
实施5年培育计划。发挥济南、青岛、烟台核心作用,统筹东中西部布局,重点依托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探索不同建设路径和模式,开展创新创业共同体培育工作。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由市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制定建设规划,确定预期目标,省政府统筹支持建设,建设期2-3年。
集中打造示范样板。按照省级统筹、省市共建原则,在济南组建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青岛、烟台市探索建设以对外开放合作、大企业引领、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等为特色的创新创业共同体。支持其他城市立足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因地制宜探索建设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共同体。
构建新型运行机制。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探索事业单位+公司制、理事会制、会员制等多种新型运行机制。省财政安排资金,根据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的目标绩效,给予每个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最多5000万元补助。
《意见》还明确了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创新生态的具体措施。
在促进产学研融合创新方面,《意见》要求,发挥重大科研项目的桥梁作用,每年组织安排30-50项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支持行业骨干企业联合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攻关;释放创新人才带动作用,深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研体制改革,建立现代科研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同时,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行业骨干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共建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
在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方面,《意见》要求,强化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支持各地建立财政资金引导的政策性天使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对初创期、种子期科技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省财政按照其投资单个企业首轮实际投资额的最高10%给予奖励,年度累计奖励金额最多不超过100万元。同时,鼓励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探索建立“科技成果价值评估+市场+投资基金+政策性担保+科技银行”的科技企业融资模式,打造“评、保、贷、投、易”五位一体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在优化科技服务生态方面,《意见》要求,推动科技服务专业化,支持各地围绕产业链布局服务链,引进培育有资质、高水平的专业服务机构和人才团队,提高服务水平。鼓励促进科技服务产业化,培育一批新型服务机构,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同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加快济青烟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
为强化工作体系保障,《意见》还从完善工作推进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创新生态体系、考核激励体系等几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