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试点工作」济青等10市将试点专利权“政银保”融资

互联网 2018-06-12 09:40:47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融资试点工作」济青等10市将试点专利权“政银保”融资。

本报讯(记者 张颖辉)近日,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开展山东省专利权“政银保”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淄博、东营、滨州、德州、菏泽等10个市开展2018年山东省专利权“政银保”融资试点工作,纳入省专利权“政银保”融资试点工作体系。
专利权“政银保”融资是指以政府扶持为导向,以银行信贷投入为基础,以保险、担保等服务机构为保障,通过贷款、保险和财政补偿捆绑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专利质押融资模式。根据日前印发的《山东省专利权“政银保”融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我省设立专利保险补贴资金提供风险补偿,用于试点中对企业专利保险进行保费补贴。按照企业缴纳保费6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年补贴总额不超过6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补贴总次数不超过3次。
开展此次“政银保”融资试点工作,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引导我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向市场化运作推进,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模式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为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通知》要求,一方面,要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单位要成立以局领导挂帅的试点工作小组,着力解决工作中问题,研究和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对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另一方面,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建立与相关政府部门、企业、金融单位和服务机构协作沟通机制,抓好配套政策的落实和解读,加大知识产权金融和分析评价的人才培育力度,加强企业融资需求的调研,营造融资工作环境,确保试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地开展。此外,还要促进试点信息交流。建立试点工作信息交流制度,省局定期向试点单位通报各地试点工作情况,增加信息的互动与交流,各试点单位要指定人员在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本地试点工作信息和数据,及时反馈试点中取得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等情况。省局将适时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试点单位进行业务学习、交流,对于试点工作运行后取得成效的将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通知》指出,专利权“政银保”融资工作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一种新模式,是对利用无形资产质押风控的完善和补充,希望各地在做好为企业创新发展融资服务的同时,探索和创新管理方式,涌现出更多的好经验、好方法,为我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