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平台法律风险「生鲜行业法律风险」

互联网 2023-03-19 09:50:00

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下直播平台法律风险「生鲜行业法律风险」相关知识,最近很多在问直播平台法律风险「生鲜行业法律风险」,希望能帮助到您。

【网红主播与运营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网红经济的驱使下,专业化的网红孵化运营公司随之产生,该类型公司通过资本聚合资源培养了大量的网红。

1.主播因为其工作的不定时、可流动的性质,在现今往往会和运营公司签署经纪合同(非劳动关系),针对该类型的模式,运营公司应当在合同履行期间尽量降低对网红主播的管理,弱化与主播之间人身上的从属性,避免被认为属于劳动关系。

另外,该模式下,运营公司与主播之间收入的分配也应尽量不与主播的工作时长、出勤天数所直接挂钩,而是应当与直播所产生的成果和收益等挂钩。(例如观看人数达到多少要求、礼物要求或销售额)。

要点:按照上述模式签署经纪合同时,要注意针对经纪范围进行设计和预留相当的空间。例如,网红主播在其商业价值提升后可能跨界参加演艺、音乐或商务等活动,这时运营机构应当多元化发展,不能就经纪合同内容仅限于电商或网络直播进行约定,就上述可能发生的多元化发展路线应当事先签订合同时预留相关条款。

2.少部分运营公司与主播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这时,运营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动人事配套制度,并依据该制度对主播进行管理约束。与此同时,运营公司也应当履行其作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购买社保、签订劳动合同等)。

3.在经纪合同模式下,运营公司和主播往往会就帐号归属权产生争议。而在法律实践中,既有法院判决帐号归主播个人所有,也有判决帐号归公司所有。

要点:假设我们作为运营机构的法律顾问,那么应当建议运营公司尽早以公司名义申请商标、打造公司品牌而淡化网红个人IP属性,另外如果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则应向法院证明公司运营投入“巨大”等。

4.经纪合同一般约定了非常高额的违约金及竞业限制条款,那么在网红主播选择单方解除合同时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天价”违约金进行赔偿吗?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运营机构提供的实际损失关联证据进行判断该违约金是否具有合理性,如果违约金过高,法院是可以酌情予以调整的。

但,对于一些头部高流量的网红主播,司法判例中已经出现了支持运营公司要求主播赔偿天价违约金的案例,按现有的发展趋势,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越来越认可互联网流量变现的价值。

【电商直播行业法律风险】

根据《网络直播营销办法(试行)》规定,电商直播有八道红线不能逾越:

1.年龄大于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应当有监护人的同意;

2.不得发布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误导用户;

3.不得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

4.不得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5.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存在违法违规或高风险行为,仍为其推广或引流;

6.不得骚扰、诋毁、谩骂及恐吓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7.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8.直播间运营者、营销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和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合法合理要求。

关于上述第四点流量造假行为,根据以往案例可知,该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交易款项无法得到正常保护,且最严重的情况刷单方可能会被判破坏生产经营罪或非法经营罪。

【娱乐直播行业法律风险】

1.网络直播时翻唱歌曲,是否属于合理使用?通过查阅案例可知,法院认为主播在直播过程中未经权利人许可演唱歌曲的行为构成侵权。

2.打赏赠送直播礼物的行为是否可退?通过查阅案例可知,法院认为打赏行为是基于对直播表演的评价而不是因其对主播直播帐号的实名认证人的认识而作出,直播平台数据显然也不是打赏的主要原因,即消费者不是基于这些原因而陷入错误认识,进而作出打赏的行为,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欺诈的构成要件,因此打赏不可退亦不可撤销。(但打赏者为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

综述,直播属于近几年兴起的热门行业,关于直播行业的监管、法律运用都可能还在摸索期,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必然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直播行业的管理和约束将会越来越规范化。建议现有的直播运营公司都应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未雨绸缪。

(全文完,感谢您的耐心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