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入围供应商「政府集中采购入围供应商名单」

互联网 2023-03-04 11:32:00

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下政府采购入围供应商「政府集中采购入围供应商名单」相关知识,最近很多在问政府采购入围供应商「政府集中采购入围供应商名单」,希望能帮助到您。

Q1、汽车厂商不同意入驻湖南省电子卖场折扣,导致无法在平台上授权对应经销商入驻。

A:公车采购范围有政策要求,汽车销售需由厂商入驻、授权经销。汽车厂商入驻由省厅采购处统一办理,折扣由厂家自愿申报。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在批准的范围内采购。

Q2、定点直购适用于限额标准以上,是否意味着限额以下不适用?如果是限额以上,会不会与政府采购法避免化整为零相冲突?

A:电子卖场管理办法规定:同一品目的年度采购预算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零星采购,采购人可以定点直购。该规定并不意味着限额标准以上必须定点直购,也不是限额标准以下不能用定点直购,采购人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选择。

采购人单次预算金额低于采购限额标准的都可以在电子卖场进行采购,不得人为拆分、不得为了逃避采购程序而化整为零。电子卖场对采购人的行为留痕,可以事后进行分析,实际上提供了更可靠的事后监管

Q3、建议开放查询注册在本地的供应商,扶持中小企业,更好更快捷地服务采购人。价格竞争不充分。

A:扶持中小企业不等于扶持本地企业,更不能为照顾本地落后产能而形成地方壁垒,同时,网上交易和现代物流才是电子卖场快捷方便的优势。

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和创新发展,电子卖场设置了两型产品馆、湖湘特色馆;乡村振兴馆和即将设立的福利产品馆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和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弱势群体。希望采购人多多关注、踊跃下单采购,争取排名靠前。

Q4、增信额度与对应订单金额不匹配,80万的项目30万的增信,对供应商来说是额外的负担。

A:电子增信相当于电子卖场的保证金,是保护采购人利益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供应商实力和信用的保证。特别是8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采购人更需要充分的保障。供应商办理电子增信有多种形式和渠道,金融机构在验证供应商基本资格的同时还要落实资产保全措施,出具保函或提供担保,实际上为更多的小微企业提供了参与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机会。因此,手续费不是供应商额外的负担,当然,省财政厅也在努力鼓励金融机构降低费用、增加金融服务。另外,《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21〕16号)明确:电子增信可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3星信用的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就可以参与预算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来说,参与成本在不断降低。

Q5、电子卖场的合同模版里,针对非基础商品,商务要求、商务项目内容为空,不应该能打印出来。应该识别哪些商品的内容缺失,缺失项不允许打印出合同。是否能够将货物、服务、工程分类,做不同的合同模版。

A:采购人发出的采购需求、竞价公告、成交公告和供应商的响应承诺、商品描述都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也是履约验收的基础。特别是供应商的商品描述,不仅仅是商品性能和供应商能力的全面表述,更是采购人判断满足采购需求的依据,是合同的主要部分。如果商品描述内容不全或与采购需求存在差异,采购人应在协商过程中进行补充,采购人提出或补充的采购需求、商务要求在合同中优于供应商的商品描述或响应承诺,供应商无法满足需求应主动告知采购人或退出协商。供应商的商品内容缺失为空或描述不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采购人应予否决。电子合同自动生效后,补充合同不得实质性改变合同内容。

电子卖场管理办法规定:电子卖场的采购合同均由系统自动生成,纸质合同应在电子卖场下载打印后再签字盖章。电子卖场交易以电子合同为准,采购人可以随时进入电子卖场查询,财政支付审核以及事后的审计检查也是如此。系统提供的合同附件上传功能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人录入补充合同或其他材料,而不是为了上传加盖公章的纸质合同,纸质合同、加盖公章并非必要,采购人可以在内控制度予以明确。验收、结算也是以电子数据为准,附件上传功能仅用于补充材料的上传,无需打印纸质验收单、结算单后再上传。

Q6、直购商品,采购人不选最低价怎么去管控?采购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反馈卖场价格贵。

A:采购低价优质的产品是采购人的主体责任。电子卖场在商品展示页面和直购订单、合同中都提示了同款商品的市场报价和成交价,成交价格高于该商品1个月平均成交价(或报价)10%还提示采购人作为异常公告推送。采购人的内控制度应明确经办人员对商品质量价格进行比较、论证的责任,必要时还可进行市场调查,内部会商、审核的资料存档备查。

采购人应积极引导低价优质的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发现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应积极向财政部门或运营商反映。运营商定期进行商品价格巡检,并在电子卖场重要通知栏进行通报。财政部门将加强价格管理,严肃处理供应商的违规行为。

Q7、如何在电子卖场做到公平、公正。例如:采购单位委托代理机构怎么做到公平/公正(纪委关注)地在电子卖场随机抽取代理机构。

A:确保公平公正地采购是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也是采购内控制的核心。采购人能否公平公正,通过内控制度分配权限和设置审核流程才是决定因素,电子卖场的技术手段只能起到辅助作用。电子卖场设置了内部审核流程,更重要的是操作留痕和信息公开。公开是社会监督的前提,留痕是追责的基础。

选择采购代理机构是采购人的主体责任。财政部明确反对监管机构或交易平台指定、抽取采购代理机构,因此,电子卖场不提供随机抽取代理机构的功能,采购代理费应由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协商确定并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公示。

Q8、采购单位不选价格最低的成交或一而再再而三地取消竞价,应该如何管理?能不能只显示报价较低的前5名?空调之前成交是5500元,竞价后7000 ?超过多少金额必须走竞价能否可行?如何平衡采购紧急需求?

A:电子卖场竞价的规则是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成交,因此,采购人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只能选价格最低的供应商成交,与显示供应商的家数无关。判断是否满足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主体责任,采购人如果有充足理由判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不满足采购需求就可以否决其响应,如果判定所有供应商都不满足就可以取消竞价。

电子卖场是小额采购平台,采购人应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综合比较,竞价与议价各有所长,多方询价、议价之后的直购可能比竞价更高效低价。例如,采购需求无法描述或售后服务要求较高的项目更适合充分沟通、比较后直购;其次,厂家及其授权经销商、大型电商一般不太关注或直接参与竞价,偏远地区、小金额的竞价往往效果不佳;另外,紧急采购也更适合采用直购。因此,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并没有限定交易方式的适用范围,而是交由采购人根据自身的情况在内控制度中明确,充分发挥各种方式的优势。

Q9、目前两型产品馆和湖湘特色馆基本都卖长城电脑,商品太单一化,没有体现这两个馆的意义,不知道如何才能让更多供应商进驻两型产品馆,怎样招引商家?

A:目前,两型产品馆和湖湘特色馆只适用符合条件的厂商及其授权经销商入驻。供应商进驻两馆的积极性不高,除了不太习惯参与电商平台业务,更多的因为两馆的采购效果不理想。扶持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是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重要体现,面对疫情困扰和原材料涨价,省财政厅在电子卖场陆续推出了不少扶持帮困的活动和措施,帮助厂商扩大销售、加快资金回笼。支持希望采购人强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意识,优先在两馆下单采购,鼓励厂商及其授权经销商积极入驻。电子卖场将按照国家政策将价格扣除限制在厂商商品,推出两型产品和湖湘龙头产品的采购量排名,陆续开展专项团购等营销活动,鼓励采购人积极支持我省优势产业、企业及其产品,也欢迎厂商主动对接相关活动。

Q10、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明确工程项目未编制工程量清单、未经投资评审,不得在电子卖场采购。目前单位反映10万以下不用进行投资评审,很多单位认为就不能走电子卖场,是否和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相互违背?

A: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不再由投资评审中心出具评审报告,而是交由采购人自行组织评审,并非不要投资评审。因此,进入电子卖场的工程项目无论金额大小,都应编制工程量清单并进行投资评审,否则,只能作为货物或服务在电子卖场采购。

强调一下,财政部发布的品目分类标准对工程(B类)项目有严格规定,信息系统集成、绿化等并不属于工程,而是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园林绿化服务,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的维修则分别属于物业服务和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Q11、采购人不清楚哪些商品属于医疗器材、耗材,也无对应目录。

A:电子卖场正在筹建医疗器械馆,未来将统一管理。为了方便采购人,电子卖场已经恢复了医疗器械、耗材的交易。

Q12、办公耗材及配件是否可以在“办公自动化设备维护维修保养”商品下以上传附件形式面议交易。

A:价格面议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维护维修保养”商品的品目分类属于服务,适用于定期或批量结算的维修服务及不可分割计价的货物。设备日常维护维修中涉及的货物、服务,应选择对应品目下的固定价格商品,零星的耗材及配件更适合金额确定的货物类商品。

在议价商品交易中,供应商应该以附件形式上传具体方案内容和明细报价,不得含糊不清,不得利用议价商品来逃避信息公开,违者按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论处。采购人收到附件后应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附件中的明细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应通知供应商修改或否决其响应,采购人确认的解决方案和明细报价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由于电子卖场暂时还无法对附件形式的商品报价进行审核、提示,采购人应在内控制度中明确接受议价商品的品目以及审核流程和责任,发现附件中的明细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应通知供应商重新报价或否决其响应,不得利用议价商品逃避采购主体责任。

Q13、取消订单功能何时上线?

A:根据电子卖场管理办法,供应商在遭遇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向采购人申请取消订单,采购人核实同意,公告成交无效并向财政部门报备;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取消订单,公告成交无效并向财政部门报备。财政部门可根据采购人备案的资料取消终止公告并启动财政检查,也可以根据年度检查计划、实名举报或供应商对采购人异议答复的申诉启动财政检查,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发布处理公告,公告成交无效。相关功能已在研发中。

另外,电子卖场还将对长期(3、6个月以上)不履约、支付的合同进行公示,根据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启动对采购人的信用评价机制。

Q14、建议计量单位要允许有小数点,主要是用于购买食品,水果,汽油等等散货的时候计量,斤、升等情况。

A:电子卖场最初是为协议供货设计的,只需要整数,不支持小数。该功能修改涉及系统底层设计,比较复杂,尚需时日。

Q15、平台发布的异常公告,没有监督诉投电话,也没有提出异议的窗口?

A:功能已经修改完成,即日即可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