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驱动「丝路电商走深落实 加速打造“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互联网 2023-02-13 21: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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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电商”是按照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充分发挥我国电子商务技术应用、模式创新和市场规模等优势,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国际合作的重要举措。

丝路电商成“一带一路”发展新引擎

自2013年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便持续扩大开放,不断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与往来。

随着中国市场消费不断升级,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往来日益频繁,并带动了跨境电商贸易实现快速增长。

据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至2021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年度贸易额从1.04万亿美元,扩大到1.8万亿美元,增长了73%。

越来越多的“一带一路”特色小众商品选择经跨境电商渠道试销中国,我国的商品也不断地销往俄罗斯、以色列、韩国、越南等100多个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和地区。

《“一带一路”蓝皮书:“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报告(2021)》指出,截至2019年底,中国的跨境电商贸易实现了对“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全覆盖,“丝路电商”合作蓬勃兴起。

作为共建“一带一路”的新渠道,丝路电商不仅可以促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商品贸易,更能推动“一带一路”商业模式创新,带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物流、支付、数字、信息等多业态创新发展,为“一带一路”发展增添新动能。

在疫情反复的当下,线下开拓市场受阻,线上渠道受到激发,丝路电商为“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提供了一个拉近距离、降低成本、促进贸易流动的新契机,逐渐成为“一带一路”建设中颇具发展潜力的经贸合作新引擎。

多方助推丝路电商蓬勃发展

发展“丝路电商”是我国持续推进的一项工作。

2016年以来,中国已与23个国家签署了双边电子商务的合作文件,建立了多边电子商务合作对话机制。

并且与伙伴国共同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务实合作,从加强政策沟通、规划对接和经验分享等方面进一步夯实了合作基础,拓宽了合作渠道。

与此同时,我国也在不断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并积极推动各个综合试验区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政策、技术和贸易标准对接,探索跨境电商物流发展新模式。

据商务部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经设立了132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在我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备案的企业已经超过3万家。

通过不断深化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发展,我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已经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了200多个海外仓,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不断加速。

此外,我国不少省市也在加大扶持丝路电商发展。

比如,甘肃省不断加强兰州、天水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建设与发展,推动两个综试区“两平台六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不断壮大。

据甘肃省商务厅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甘肃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154亿元,增长25.2%,占甘肃省外贸总值的47.3%,实现了快速增长。

河南也在不断发力丝路电商,积极建设郑州、洛阳、南阳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等平台。

并围绕制度创新、多式联运物流体系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创新发展跨境电商新业态,吸引全国的跨境电商资源向河南聚集,形成了较强的产业优势,促进跨境电商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据郑州海关统计,2022年上半年,河南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进出口交易额实现1054.7亿元,增长近三成。

多方扶持下,丝路电商正焕发着蓬勃生机,并助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实现了更好发展。

深化丝路电商建设

助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丝路电商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作用不言而喻。不过,在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下,其发展之路仍然道阻且长。

一方面,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策环境变化相对较快,对经验不足的中小跨境电商企业,尤其是初创型企业容易产生影响。

另一方面,跨境电商需要协调的环节、部门、企业繁多,流程十分复杂,在资金、信息以及货物流通过程中,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

此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语言、消费、文化、宗教等方面差异化较大,导致营商环境比较复杂,而通晓信息技术、跨境电商业务和当地语言、人文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也比较紧缺。

因此,我国还需不断加强丝路电商的建设与发展,完善跨境电商的支持政策,与更多国家建立电子商务的双边合作机制,努力开拓电子商务国际合作的新渠道。

同时也要大力支持和引导跨境电商企业、外贸企业积极数字化转型,积极培养跨境电商复合型人才,促进跨境电商高水平发展。

2022年1月26日,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中就指出,要积极发展“丝路电商”,与更多RCEP成员国开展电子商务务实合作。

*截图来源:中国一带一路网官微

以及推进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的国际互认;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全球化经营,完善仓储、物流、支付等全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各综合试验区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发展;鼓励引导多元主体投入建设海外仓等。

这些指导意见对“丝路电商”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未来随着相关措施一步步深化与落实,必将为全国“丝路电商”的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推动我国“一带一路”实现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