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p2p「p2p后续」

互联网 2023-01-31 17: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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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2019年即将翻篇,但对大部分P2P网络借贷机构来说,有些年或许要成为到不了的“对岸”了。

继此前湖南、山东、重庆、河南、四川、云南、河北、甘肃8省相继取缔不合规P2P网贷业务后,近日,山西省、辽宁大连市双双宣布取缔或出清辖内P2P网贷业务。至此,已有合计10个省市宣布取缔辖区内所有网贷平台。与此同时,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自2018年11月湖南省公示首批P2P平台取缔名单至今,全国已有至少22地(含省、市)相继对外公示了辖区内网贷机构清退名单,合计涉及1025家平台。

12月25日,据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发布的消息,2019年12月20日,大连市网络借贷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加快网络借贷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按照相关要求,大连市34家网络借贷机构业务全部出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据悉,此前,大连市已下发通知,在营P2P网贷机构一律停止发布新标并关闭平台投资通道,仅保留平台兑付及还款通道功能。

12月20日,山西日报刊登了山西省《关于取缔P2P网贷机构网络借贷业务的公告》。公告表明将对山西新晋商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平台名称“晋商贷”)等26家P2P网贷机构的P2P业务予以取缔。同时,公告还提及,山西省其他开展P2P业务的机构及省外在晋从事P2P业务的机构均未纳入行政核查,现对其开展的P2P业务一并取缔。

实际上,不仅仅是“取缔”,在2019年,随着监管重拳的不断出击,P2P网贷行业整治力度一再加码。今天,跟生财君一起来回顾一下,网贷行业在2019年所经历的“压力”:

2019年1月,互金整治办、网贷整治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即“175号文”)。“175号文”分为总体工作要求、有效分类、分类处置指引、有关要求四部分,提出将坚持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除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外,其余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

2019年3月15日,互金整治办、网贷整治办会同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在内部下发了《关于启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运营数据实时接入的通知》(即“22号文”)。“22号文”指出,在营P2P网贷平台应在201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实时数据接入,无法按时完成实时系统接入的网贷机构后续应逐步退出市场。

2019年8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明确提出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12月初,央行表示,作为金融科技发展规划的重要落实,支持在北京市率先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并在多省市同步开展金融科技应用试点,中国版“监管沙箱”开始试行。

2019年9月初,互金风险整治小组及网贷风险整治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并要求各地整治办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2019年9月3日,公安部在河南郑州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犯罪工作推进会,对全面推进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行动也对部分互金机构及大数据公司带来了冲击。2019年9月,大数据风控公司魔蝎数据和新颜科技的相关负责人在同一天被带走调查,由此拉开了大数据行业大整顿的序幕。

2019年10月16日,湖南地方金融局披露,该省整治名单内纳入行政核查的24家网贷机构P2P网贷业务均不符合“一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现予以取缔,省内其他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及外省在湘从事P2P网贷业务的分支机构均未纳入行政核查,对其开展的P2P网贷业务一并予以取缔。而在湖南之后,山东、河南、重庆、四川等省市均发文“一刀切”取缔辖内P2P网贷平台。

2019年10月21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政策文件,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自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该意见明确了“非法放贷”认定标准,且非法放贷情节严重的将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2019年11月,互金整治小组和网贷整治小组联合下发《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即“83号文”),备受关注的转型小贷方案终于落地。“83号文”要求,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

从上述整治措施可以清楚认识到,对机构而言,唯有合规才是出路;对出借人而言,务必看清形势,切莫贪图高收益,要远离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