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院卖药的限制「机顶盒禁止安装第三方」

互联网 2023-02-13 13: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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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国家拟禁止第三方平台直接参与药品网售”的政策条例冲上微博热搜第二名,178万网友在线热议该项政策。

与此同时,港股互联网医疗板块走低,截至当日收盘,京东健康股价下跌14.83%,阿里健康股价下跌13.85%,平安好医生股价下跌5.95%。

板块下跌源于政策误读?

其实,早在5月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已发布了《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提出公开向各界人士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在6月9日已正式截止。

5月9日当天京东健康的股价出现小幅波动,下降了近4%。但此后并没有发生持续走跌,反而在618及预热期间出现波动性上扬。

6月17日,药监局再次发布消息称已召开《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部门座谈会,当面听取各部门意见建议并进行沟通交流。各部门对《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给予充分肯定,并围绕药品创新发展、使用环节管理、供应保障、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责任等提出了补充完善的意见建议。

直至6月22日,这一消息再度重燃了资本和读者对该消息的关注,《草案》新增的第八十三条拟规定中:“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持续发酵,坊间解读成:拟禁止第三方平台直接参与网络售药

由此引发了业内外对于电商平台自营药房能否继续经营、以及未来第三方平台和自营是否可为同一实控主体兼容等方面的广泛讨论。悲观的市场情绪蔓延,影响着投资者的情绪。

何谓第三方平台?即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药品网络交易中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

表面上看,如今的”第三方平台”主要采用B2C模式,由“平台加盟 自营售药”两种业务构成。以龙头京东健康、阿里健康等平台为例,电商自营均依托线下连锁药房资质开展经营。

京东健康在平台上进行的“自营药品”是通过线下主体“青岛安吉堂大药房”来销售;阿里健康的线下主体则为“广州五千年医药”。也就是说所有药品交易均由实体药店完成,销售环节基本符合“网售店送”的监管原则。

近年来,在新冠疫情影响和政策力推下,“互联网 医疗健康”模式市场接受度广泛提升,也使得医药电商行业跨入发展快车道。据米内网统计,2021年我国网上药店市场药品销售额达368亿元,同比增长51.49%。

据各公司年报显示,2021年,京东公司总收入为307亿元,其中,医药自营业务收入262亿元;截至2022年3月的财年,阿里健康总收入206亿元,其中医药自营业务达179亿元。

自营 平台融合模式对各个参与方来说,都提供了相对良性的生态。与此同时,国家也在积极将医药电商纳入合法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摆脱第三方平台的竞争线下药店会如何发展?

资本市场认为该项《意见稿》如果落地,短期内将抑制第三方平台直接参与药品网售,自营业务还未形成“气候”的互联网企业或放弃下场卖药的业务计划,此举也消除了连锁药店布局新零售被平台收割的忧虑,利好整体医药零售行业的发展。

受次事件影响,6月22日,医药商业股午后集体爆发。截至收盘,药易购、第一医药、漱玉平民涨停,大参林、老百姓、健之佳和益丰药房分别上涨8.24%、7.71%、5.85%和5.64%。多重因素影响下,大批连锁药店也有望继续进一步扩大发展优势,提升竞争力。

但我们理性思考一下,药品网络交易与线下零售一定是绝对的对立吗?第三方平台与传统医药零售就是水火不容?

首先,对于传统医药零售企业,无论是已上市的四大连锁药房,还是本地化的中小型药房,入驻医药电商平台、通过线上引流都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在没有第三方平台的情况下,传统医药零售企业为了开拓线上业务,就需要自建线上平台。如此一来,大型连锁药店的确有自建和运营电商平台的能力,而大量的中小型药房却缺乏这样的能力,线上业务拓展受到影响。

第三方平台推动了药品零售业态的转型升级,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若砍掉线上销售,对用户来说,购药便利性将大打折扣。假设线下药房都具备自建线上平台的实力,用户购药时,就需要在大量不同的电商平台上搜索和购买,影响效率。

从监管角度看,此次政策更多体现线上/线下监管的公平性,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作为连接处方和供药的重要枢纽,是保障线上处方药合法销售的重要防线。但如果按照“只能选其一”的理解,无论医药电商平台选择哪种单一的模式,都不利于目前良性行业生态的维护。

互联网医疗,应提升哪些核心能力?

互联网医疗经历了2013年起步,2020年的暴增的将近10年的周期,从最初丁香园、好大夫在线等一众创业公司受到资本青睐。行业经过多年的演进分化为两种模式:以京东等大电商为代表的线上药房模式,以微医为代表的线下互联网医院合作模式。其进化历程为:

1.0:以京东健康、阿里健康为代表的O2O健康管理平台,背靠着电商强大的用户体系和配送网络,将互联网医疗的路走窄了,做的是药品销售线上化的生意。

2.0:以平安好医生为代表,背靠平安集团的保险业务,构建“流量变现(向体检牙科等导流) 药品商城 家庭医生”的生态,卖药还是主要的业务。

3.0:以微医、智云健康为代表,切入细分的慢病管理赛道,但从结果上来看,本质上还是卖药。

资本看好互联网医疗行业,创业公司涌入互联网医疗行业,逻辑非常清晰:1、我国优质医疗资源供需失衡,8%的三级医院承担53.5%就就诊需求;

2、老龄化的背景下(从目前13.5%的人口占比到2030年的21.9%),慢性病管理有非常大的增量空间,互联网医疗在这两个领域可能大有作为。

然而从盈利角度说话,2021年京东健康的毛利率为23.5%,阿里健康为20%,平安好医生为23.3%,智云健康为32.5%,除了京东健康实现4.6%的经调整净利润,其它皆处于亏损状态。

对比同期做线下连锁药店的老百姓毛利率为32.1%,益丰药房为40.4%,大参林为38.2%,三家公司全都实现盈利,且净利润率都要比京东健康高。

可以说线上卖药不过是用更低的毛利率、净利润率的换取规模。由此看来,互联网医疗行业亟需向价值创造更大的商业模式挺近,提高医学药学服务能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服务。

如今互联网医疗行业正快速发展,乱象也不乏存在。据报道,部分互联网医疗平台“因药配方”,甚至“以人工智能软件自动生成处方”的操作曾多次引起舆论质疑。

事实上,如今不仅“互联网 药品销售”监管趋严,在此之前,作为其上游的“互联网 诊疗”也得到了政策规范。此前,为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加强互联网诊疗监管体系建设,防范化解互联网诊疗安全风险,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正式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

《细则》的出台开启了互联网医疗行业的新篇章,进一步明确了要围绕互联网诊疗健康发展这一目标,以实体医疗机构为依托、以信息化为支撑,针对医疗机构、人员、服务质量和安全展开规范监督。该《细则》标志着互联网诊疗回归到“严肃医疗”的本质定位。

总结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自营和第三方平台的界限,该政策目的在于加强药品销售的规范性、公平性不允许药品网络销售平台,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

政策法规调整势必不是简单收缩,持续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通过监管打造健康的市场环境,推动行业实现规范发展和良性竞争才是方向和目的所在。

本文源自会会药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