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国消费金融行业研究报告「金融业协会年度总结」

互联网 2023-01-31 17: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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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了《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这是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二年面向社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情况的专业性报告。报告主体内容分为市场发展、政策与监管、普惠金融与社会责任、未来展望等四个部分。

1、市场发展

2019年,消费金融公司坚持审慎稳健发展,坚守合规底线,践行普惠金融,持续完善产品和服务,积极从追求规模扩张向追求高质量发展转型,整体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截至2019年末,消费金融公司资产规模达4988.07亿元,同比增长28.67%;贷款余额4722.93亿元,较上年增长30.5%。

消费金融行业环境

消费金融行业整体增速放缓。自2015年以来,消费金融渗透率迅速上升,规模迅速扩张。截至2018年末,全国成年人在银行获得过贷款的比例为39.88%,在银行之外的机构、平台获得过借款的成年人比例为22.85%。截至2019年末,消费贷款余额(不含房贷、经营贷)13.91万亿元,较2015年提升了约135%,翻了一倍多。近三年来,行业发展明显放缓,增速持续下滑,其中,2019年增速为15.92%,较2018年继续下滑超过8个百分点,但仍高于个人贷款等其他类型贷款的平均增速。

P2P清退、互金平台转型中发展。2019年P2P网络借贷平台加速清退,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国实际在运营网络借贷机构139家,比2019年初下降86%,借贷余额下降75%,出借人数下降80%,借款人数下降62%,机构数量、借贷规模及参与人数连续21个月下降。与此同时,部分P2P平台公司也在加快转型,如部分公司专注为持牌机构导流,以撮合贷款为主要发展方向;部分公司转型做小贷公司,极少数符合规定的平台正在申请消费金融许可证,转型消费金融公司。

从整体上看,消费金融行业增速有所放缓,但仍保持在相对较高的增速,消费金融公司所面临的行业背景既充满机遇,也不乏较大的挑战。

消费金融行业发展

规模稳步增长。2019年,消费金融公司整体增速有所放缓,但仍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截至2019年末,消费金融公司资产规模达4988.07亿元,较上年增长28.67%;贷款余额4722.93亿元,较上年增长30.5%。

贷款的期限结构及变化情况。消费金融公司发放的贷款主要为中短期贷款,一般不超过5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更低。根据统计,2019年,有3家机构的平均贷款期限为6个月以内,4家机构的平均贷款期限超过了12个月,多达17家机构的平均贷款期限介于7~12个月。从整体上看,消费金融公司的平均贷款期限分布较为平均,以中间期限(7~12个月)为主,平均期限较长和较短的机构均较少。

风险与催收

整体风险情况。消费金融公司服务的主要对象为传统商业银行无法触达或未能有效服务的中低收入长尾客群(优质客群主要选择银行信用卡或银行消费贷款),风险成本相对较高。

从风险成本的直接反应指标不良率数据来看,2019年消费金融公司平均不良贷款率为2.63%,略高于信用卡的平均不良水平。从整体上来看,消费金融公司面临着较大的风险(成本)压力;同时,不良率的中位数与平均数相差较大,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家机构的风险成本的差异,部分机构的风险成本压力尤甚。

催收司法应对情况

近年来,消费金融公司在加大智能催收力度的同时,也纷纷尝试并拓展了一些新的渠道和手段,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互联网法院诉讼保全开始取得进展。互联网法院诉讼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电子证据收集确认难、系统对接难等问题,且各地政策不一,整体发展较为缓慢,但目前已有2家消费金融公司(海尔、杭银)取得了积极进展,完成了与互联网法院系统的对接(含证据链的上传确认),实现了案件的线上批量受理与审判,互联网法院诉讼金额占比均超过了20%。

二是地方司法效能逐渐显现。消费金融贷款金额往往较小,单笔诉讼效用低、成本高,因而消费金融公司往往与地方法院协调,对未偿还贷款金额相对较大的借款(人)进行批量诉讼。从目前的实践结果来看成效较好,根据统计,多达11家消费金融公司的批量诉讼金额占比均超过了20%。

2、政策和监管

消费金融公司业务合规

综合息费与前端收费。根据《非银部关于转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非银函”)的规定,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消费金融公司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无证担保。根据非银函的规定,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消费金融公司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对于无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但实际上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予以取缔,妥善结清存量业务。拟继续从事融资担保业务的,应当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设立融资担保公司。

代收代付。在贷款服务机构与消费金融公司的合作过程中,部分贷款服务机构对资金方放款及用户还款实行资金代收付的操作,可能会被认定为无证经营第三方支付业务。

数据保护。根据目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就消费金融公司通过网络平台或其他机构收集个人信息的环节而言,一般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的个人信息应为实际开展业务所必需,不得收集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2)明确披露收集内容、使用方法和披露对象;以及(3)取得用户的授权或同意。

金融消费者保护

2019年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将现行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两份文件合二为一,并对于金融机构应当履行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进行了更为明确、具体、可执行的规定,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后,金融机构将可能面临更为严格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

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要求。2019年12月25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开展的金融营销宣传予以规范。

个人信息保护

随着各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的划定和明晰,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和监管工作在2019年正式迎来了“爆发期”。1月14日,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重申和强调了《网络安全法》下针对个人信息保护应当遵循的“合法、正当、必要”的基本原则。10月22日,《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出台更新版征求意见稿,针对市场环境及技术环境的变化加入了大量新增合规要求,更为契合市场实践,为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相应的合规工作提供了更具可执行性的操作方案。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针对个人信息保护设立了“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合规框架思路,根据该标准,目前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主要生命周期流程,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传输”“使用”“删除”“销毁”等。

催收

总体来说,监管部门对于消费金融公司催收的合规要求主要包括:不得采用暴力等方式催收,包括不得通过暴力、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诽谤、威胁、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同时,应要求合作的第三方机构亦不会采取前述方式进行催收;建立合作机构名单管理并持续评估,与合作机构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责任义务与风险管理措施,明确约定不得暴力催收,持续检查和有效管控合作机构的执行情况;注意保护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如将其披露给合作机构,应确保已经获得借款人的明确授权和同意,同时应要求合作机构不会将该信息用于催收以外的其他目的或泄露给其他主体。

3、普惠金融与社会责任

2020年伊始,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消费金融公司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抗疫工作重点内容,采用捐款捐物、为受疫情影响的客户减免贷款本息、实施还款展期等多种方式,全力降低疫情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冲击和影响,为共度疫情难关贡献行业力量。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6月末,消费金融公司为支持抗疫合计减免本息2.77亿元,惠及38.17万客户,捐赠款项1257.62万元。

低学历群体金融获得性得到有效提升

学历对于一个人的收入、信用等一般具有正相关性,所以在个人征信及贷款授信上发挥着关键的作用。与银行信用卡业务不同的是,消费金融公司客群中多数为专科及以下学历,虽然部分消费金融公司推出的部分产品面向较高学历的资质较好客户,但是从整体来看,主要客群仍是大专及以下学历客群。

2019年,高中及以下学历占比在25%~50%之间的消费金融公司达到15家,同比上升达12家,相对而言,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客户占比有所降低。这说明消费金融公司客户具有“低学历”特征,高中及以下学历占据相当比重,且具有逐步升高的趋势。如果学历是收入水平和信用风险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那么消费金融公司客群下沉拓展效应较为明显。

征信白户比例逐步增长

征信白户占一定比例,且还在逐步增长。一方面,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进步,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不断渗透下沉;另一方面,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陆续接入人民银行征信体系,使得这一群体数量越来越少。据统计,24家消费金融公司中,除两家无相关数据以外,19家机构客户中征信白户数量及占比在25%以下,同比上升的有9家,高于下降的机构数量。这说明经过消费金融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对个人信贷业务的挖掘,征信白户数量越来越少,公民的信用信息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但仍有相当一部分机构还在持续下沉,挖掘征信白户的消费金融需求,扩大服务覆盖范围。

另外,除了人民银行征信以外,市场征信机构日渐增多,使得消费金融公司能够通过人民银行以外的征信机构,获取客户征信数据,开展贷款审批和发放。值得注意的是,有两家机构的征信白户数占比超过25%,持续下沉的特征明显。

忠于场景,助力消费升级

服务于直接消费的场景金融是消费金融公司设立的初衷,各机构也始终将场景金融作为发展的重中之重。

2019年,消费金融公司围绕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助力消费升级这一使命,纷纷加大力度拓展各类细分场景,强化对场景机构的准入与管理,场景金融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提升。

目前消费金融公司拓展的场景已覆盖3C家电、家装、旅游、教育等各主流场景,且覆盖面仍在持续提升之中。

4、未来展望

深耕科技,集聚发展转型新动能

2019年,消费金融公司紧紧把握科技引领发展理念,持续加大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的研究,并将之运用于精准识别客户、强化流程追踪、智能化营销、产品流程改造等日常经营管理之中,客户服务的效率、效能和质量明显提升,行业“金融 科技”的属性进一步凸显。

据不完全统计,行业多数机构2019全年研发投入占比均达到了5%以上,几乎全数机构实现了智能化营销和贷后管理以及大数据化的风险控制,部分机构实现了基于区块链的互联网法院催收等“尖端”应用,少数机构更是实现了金融科技的对外输出、赋能消费信贷全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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