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关于报送2013年度自然科学研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互联网 2013-11-30 01:24:11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关于报送2013年度自然科学研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42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1、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自然科学研究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受理申报材料。根据鲁人社字〔2013〕429号文件规定,评审范围为自然科学研究机构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申报、呈报。
2、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数量、专业特点和需求,组织申报推荐。其中,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岗位数15%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引进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外,不再推荐申报。
3、严格执行《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等职称外语政策规定。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规定,从事理工、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职称外语考试选择英语的,应分别提供符合要求的理工、卫生类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
4、严格执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规定。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中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规定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填报要求
1、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络版),申报人员可从http://sdzc.sdeic.gov.cn登录,在线填报。
2、申报材料的程序、类别、数量要求及有关填表说明,按《关于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2004〕6号)的规定执行。其中,填报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获得职务资格时间以正式文件公布之日为准。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不填写个人承诺语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3、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审查、审核职责,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其中,所在单位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所在单位必须填写法定全称,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意见栏内公章一致。未经各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4、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请将申报人员上报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由《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直接打印生成)、职称外语合格证或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等材料整理好,按人集中装袋。材料袋封面上要清晰注明各种材料名称及数量、呈报部门、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拟申报职务资格、申报方式。
三、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总的时间安排要求,请于12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科技厅人事处,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报送材料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315房间。
联系电话:0531-66777073 66777209


省科技厅人事处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