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省,市级创业基地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江苏省家政基地」

互联网 2023-02-08 10: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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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为持续深入推进创业基地建设,进一步增强创业就业富民新动能,开展了2022年省、市级创业基地申报推荐工作,有关申报要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报对象

(一)省级创业示范基地

已被市人社部门认定为市级创业基地(不含市级大学生微型创业园、市级大学生创业苗圃),符合条件的可申报省级创业示范基地。

(二)市级创业基地

在常州市范围内各类新建或已建的创业中心、高新技术园区、软件园、科技园、农业产业园、电商产业园、小企业孵化基地、高校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众创空间等,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市级创业基地。优先考虑面向返乡农民工或农民等特定群体的创业基地和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专项创业基地。

二、申报条件

(一)省级创业示范基地

必须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和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10号)的相关标准和条件。

(二)市级创业基地

必须符合《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创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常人社办〔2019〕79号)的相关标准和条件。

三、工作程序

(一)省级创业示范基地

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按照自主申报、辖市(区)审核、市级评审、社会公示、省级备案、动态管理的程序开展。

1. 自主申报。本市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基地,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5月20日前向所在地的辖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市属基地和在常院校建设的基地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提出申报。申报材料如下:

(1)《省级创业示范基地推荐表》;

(2)《省级创业示范基地评估表》;

(3)基地情况简介;

(4)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5)《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2. 辖市(区)审核。各辖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照申报条件,对创业基地申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如实填写基地评分和推荐意见,并填报《2022年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备案汇总表》,于5月27日前将汇总表(Excel电子表格式)以及申报、推荐材料(电子版)一并报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每个辖市、区2022年申报推荐的省级创业示范基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

3. 市级评审。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对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各辖市、区和有关单位推荐的省级创业示范基地进行评审。评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评审、现场评估、答辩质询和联合会审等。

4. 社会公示。评审结束后,及时对评审结果进行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不成立的,由市人社局发文确认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市级评审结果,并按规定向省提交备案申请。

5. 省级备案。省人社厅按照相关程序于9月30日前对省级创业示范基地集中发文备案。

6. 动态管理。

(二)市级创业基地

市级创业基地建设工作按照自主申报、辖市(区)审核、市级评审、社会公示、市级认定、动态管理的程序开展。

1. 自主申报。本市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基地,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5月20日前向所在地的辖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市属基地和在常院校建设的基地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提出申报。

申报材料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创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常人社办〔2019〕79号)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2. 辖市(区)审核。各辖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照申报条件,对创业基地申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如实填写基地评分和推荐意见,并填报《2022年市级创业基地申报推荐汇总表》,于5月27日前将汇总表(Excel电子表格式)以及申报、推荐材料(电子版)一并报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每个辖市、区2022年申报推荐的市级创业基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面向返乡农民工或农民等特定群体的创业基地和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专项创业基地申报可适当放宽数量)。

3. 市级评审。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对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各辖市、区和有关单位推荐的市级创业基地进行评审。评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评审、现场评估、答辩质询和联合会审等。

4. 社会公示。评审结束后,及时对评审结果进行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 市级认定。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不成立的,由市人社局发文授予市级创业基地称号,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