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全球人口近五分之一的中国,在连续的30年内GDP以年均9.4%的速度高速增长,人均GDP由1978年底的280.4美元提升到2007年的2460美元,这是人类经济史上的伟大奇迹。目前,不仅是国人,海外不少专家都在试图解密中国奇迹的内在规律和理论。
对中国奇迹如何进行总结?一种是成就与经验的总结,成就总结侧重于事实与数据。经验总结毕竟不是理论总结,更多的乃是基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对成功经济转轨中的政策与制度选择方式的分析和判断,但是不具有全球意义。另一种是按照理论思维应有的方式进行纯理论的总结,即试图从30年中国奇迹的各种表象中抽象出一组概念,进行理论的概括与演绎,形成与“华盛顿共识”相媲美的“北京共识”,以解释人类经济史上由一种经济体制大规模地向另一种经济体制成功转化、变迁的内在逻辑,并且以期具有全球意义。本人能力有限,拙文并非想就理论总结的全部内容作出答案,只是仅就如何形成渐进改革有效理论的框架?该框架内容应包括哪些基本的内容?谈一些粗浅认识,以抛砖引玉。
一.问题与意义
总结中国30年奇迹的理论,首先碰到的是总结视角的差异:是总结经济增长速度快慢的原因,还是总结由计划经济体系向市场经济体系转化、变迁中又能保持经济增长速度相对较快的原因?因为就前者而言,可以基本不涉及经济体制的变化。如当今“金砖四国”中的印度、巴西等国,是在已有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同样出现了较高速度的经济增长。就后者而言,是在两种经济体制的转化中,由于转化方式不同,出现了增长过程中速度的显著差异。本文的总结,侧重于如何由于“转化方式不同”而带来经济增长速度的显著差异,如中国与俄罗斯、东欧等国的比较。如果是确实存在较优的“转化方式”,那么其背后有没有理论?若有,是什么?
由社会主义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化中,不同的转化方式集中于两条:即中国的“渐进改革”道路,同行的是以俄罗斯为代表的一些东欧国家,走上了“休克疗法”的道路。因此总结中国奇迹30年的理论,又不可避免地会碰到关于“休克疗法”和“渐进改革”两条道路到底孰优孰劣的讨论。此讨论目前在国际学术界是相当的热闹【[i]】。我估计,这场在中国境内基本没有市场的讨论在国际上并不会马上结束,也许还会无休止的争论下去。这是因为不同环境下生存的人们,对于人类历史文化与累积知识获取的内容和方式的不同,自然对历史事件的认知是永远不可能相同的。同时,笔者潜意识的认为,也许30年的时间还短,如果从50年、10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看,这场争论的结论及意义也许会比我们这一代人更容易清晰地得到。
因为,如果我们不是从仍处于改革过程中所取得的成就数据而是从改革最终制度目标角度看,休克疗法和渐进改革两条道路的选择,从更长的历史时间看,我相信,其最终结果可能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后者艰难地渡过了一个相对的过程(因为走休克疗法的道路,同样存在一段时间内由于产出下降、失业率上升而进行制度不断调整的渐进的过程),最终较彻底地建立了“彼岸”的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在后人看来,我们这一、二代人围绕改革道路选择的讨论,也许都是多余的。进一步说,我们如果沿着新制度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C•诺斯,其思考人类经济史一万年间仅有二次经济革命这样一种大历史跨度的制度变迁思路分析,即以更长时间的历史眼光思考,当今的全部讨论内容,几乎更是无意义的。因为当今这场讨论的内容似乎都可以囊括在诺斯基于新古典经济学方法基础上的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之中。因此,上述的讨论,似乎显得更是苍白、毫无多余的信息。
但是尽管如此,我认为仍需要认真指出的是,世界经济在经过二战后近30年的稳定发展,世界经济矛盾已经逐渐凸显,此时如果出现一个后来居上的国家,由于最初改革道路选择的不同,相对于资源有限的地球上的其他国家(不管是原有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还是计划经济体制国家),在以较短的历史时期内,实现了人均产出的快速、惊人的发展,及时惠及了全体国民的福利,自然对这一国家获利一代的国民而言,其意义肯定是不言自明。不仅仅如此,更重要的历史意义也许还有:对不同的国家而言(人口大国或资源大国,也可包括后来居上的经济大国),如果由于最初改革道路选择的不同,在较短时间内迅速提升了一国的经济实力,其结果,基于不同国家的历史、文化诸因素,最后以不同的方式影响了世界政治、军事、文化等人类文明因素,从而在相对较短的历史时期内,改变了世界格局及其发展趋势,当然对全球经济发展甚至对人类历史的演变,可能有着当代人难以估量和预期的其他意义上的历史性影响。由此看,对改革道路选择上的讨论,或许我们不能太近视,不能仅仅局限于当事国一、二代人的经济利益。
[i]. 因为关于“渐进改革”与“休克疗法”两条改革道路孰优孰劣的讨论,在世界上仍难以有定论。在中国也许已是不言自明的结论,但得到世界顶级大学的著名经济学家(萨默斯,Lawrence Summers ; 克鲁格曼,Paul Krugman 等)支持,并转而成为国际组织政策建议所指向的,往往仍都在肯定“休克疗法”、“大爆炸式”的改革道路。一些赞同华盛顿共识的经济学家基于华盛顿共识对世界上穷国改革内容开出的政策清单,仍在孜孜不倦地扩充,已由原来的仅仅几条扩展、补充到20条。在看到根据华盛顿共识进行改革的国家经济增长令人失望的窘局,他们的结论仍是:问题不在于改革本身,而在于改革没有走得足够深足够远。这方面的详细论述可参见美国哈佛大学教授丹尼·罗德里克(Dani Rodrik)近年内写的《寻找可行的经济发展战略——对“1990年代的经济增长:十年改革之得失”的评论》,译文见《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8年第2期。
二.如何研究渐进改革有效理论
如果存在渐进改革的有效理论,就是相对于休克疗法,旨在揭示渐进改革道路中制度是如何变迁的,在制度渐进变迁中又是同时如何确保了产出高速增长,即指明渐进改革道路的有效性。在这方面,我是更倾向于借鉴新制度经济学及其最新研究成果所揭示的分析框架。因为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C•诺斯所说(2005)【[i]】:
“经济学范式——新古典理论——并非为解释经济变迁的过程而创立。我们生活在一个不确定的并且不断变化的世界,这个世界不停地以全新的方式演化。标准理论在这种背景下解释力有限。”
“新古典经济理论能够解释发达国家的市场运行情况,但是没有解释市场和整个仅仅是如何演化的。要更好地理解经济变迁的过程,需要弥补新古典经济学的三个缺陷。新古典经济学认为经济是无摩擦的、静态的,没有考虑人类的意向性问题。”
“……对于变迁过程的理解清楚地表明了赶超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我们仍然不知道该如何创造将经济规则与正确的激励恰当的配置在一起的政治制度。我们对于复杂制度和政治经济在技术上相互依赖的结构的理解还很不充分。”
“经济学家所坚持的理论是用来处理19世纪发达经济体所面临的问题,那个时期的问题是资源配置。经济学家总是试图将那个理论进行修订以适应发展的基本问题,对于解决本研究(指经济变迁——引者注)所要解决的问题而言,这个理论是完全不适当的。”
可以看出,诺斯对于运用迄今为止的经济学范式知识来理解经济制度的变迁是不满意的。道理很简单,新古典理论及其后来的发展,是对市场经济长期发展中复杂经济现象进行高度概括后的抽象,使用以解释经济现象因果变量间的关系,是纯而又纯的经济分析。而人类经济的发展绝不是纯经济因素的单维发展。同样,经济制度的演变是包括经济因素在内等各方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
因此,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既然经济学是一门关于人们在稀缺的社会如何进行选择的理论,在一个不确定极为普遍的世界,人民需要通过认知科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以及相关的分析来解决不确定的问题(诺斯,2000年)。新制度经济学是想整合相关的社会科学学科,构建一个反映真实世界的经济学理论体系。当然,其中不乏包括了经济学前人所阐述的新古典理论等产权理论。在这方面,诺斯从新古典出发,走向研究人的心智结构和认知科学,由此进一步挖掘对制度变迁和经济变迁的理解。阿夫纳•格雷夫(Avner Greif)则是从博弈论角度为研究制度变迁的建构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框架【[ii]】。
中国30年奇迹及其背后的制度演化逻辑同样清楚地表明,近30年内的经济变迁绝非是纯经济制度因素所能概括。所不同的是,诺斯等辈经济学家所探索的是整个人类经济史变迁的解释科学(不仅仅是局限于经济学),今天,我们所探索的不是从人类更长的历史跨度,而是从短短的几十年中,并仅仅限于两种不同经济体制过渡过程的特定领域,研究“制度供给”问题,即要从理论上回答,一个计划经济的社会“为什么”以及又是“如何”内在地不断提供相对新的市场导向的经济制度,并同时推动了13亿人口大国人均产出能够保持持续的高增长。这里相同之处,即基本相同的思维与分析框架。也有不同之处,我们当今的探索更是侧重于两种经济形态过度的特定领域这一较狭窄范围内的制度变迁问题。这恰恰是总结中国奇迹30年中与新制度经济学不同的理论要义。
多少年来,中国许多出色的经济学家基于中国的转轨经验,都在努力探索渐进改革理论【[iii]】。例如,樊纲关于“非帕累托改变和补偿问题”的讨论(1990年);盛洪基于科斯“社会成本”理论衍生的“计划权利交易”的观点(1991年);张军从中国价格双轨制入手解决中国改革的经济学逻辑(1997年);林毅夫关于应放弃现有古典经济学体系中企业具有自生能力的暗含前提的讨论(2002年);李稻葵关于渐进改革中政治官僚的合作与激励问题(2002年),以及其他包括华裔经济学家在内的一批海外优秀经济学家,也在从新古典经济学或新制度经济学的某一角度探索改革经济学理论。对上述一批优秀经济学家观点的评论,我基本同意复旦大学张军和盛洪博士的判断。张军教授认为:
“我们还没有关于‘如何改革’的全面知识,我们还需要研究‘过渡’的经济学”。“从根本上讲,西方经济学只告诉一种最优均衡的结果和状态,但他从来没有面临一个设计、营建新体制的问题(也就是过渡问题),特别是由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问题”。“在我们还没有一个现成的改革经济学或过渡经济学的时候,直接从新古典经济学中推论出改革的方式和政策的建议的做法(正如渐进改革的倡导者那样)无论逻辑上还是方法上都犯了‘理性的自负’的错误。”【[iv]】
盛洪博士认为:“对于正统经济学家来说,近年来在原计划经济国家中发生的市场化改革,与其说是胜利,不如说是挑战。……尽管亚当·斯密本人有着深远的历史眼光,在他之后逐渐形式化的正统经济学家却缺少动态特征,它只告诉人们应该怎样,却没有告诉人们如何这样。……不少人误以为只要选择对了目标模式,改革就大功告成了。但不同国家的改革实践及其不同后果,提醒我们认识到,市场化改革的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如何改革的问题。这正是正统经济学所不能解释和没有解决的问题(重点号是作者加的)。【[v]】
那么,具体如何构建较为完整、系统的改革经济学(transformation economics)或称转型经济学(transition economics)、过渡经济学(transitional economics)?早在经济学史上有“演进的理性主义”和“建构的理性主义”的争论,这场争论的深刻性,最终曾升华到了哲学层面。【[vi]】其中,美国马里兰大学彼得·默雷尔(P·Murrell)教授从哲学和世界观的方法论角度充分肯定了渐进式改革的道路。【[vii]】近二十多年来,海外一批学者在这方面也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包括东欧的经济学家和西方的经济学家。在转轨经济研究领域中颇具影响力的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教授热若尔•罗兰(Gérard Roland),曾对两种不同的改革道路选择做过详细的总结性论述。他在挖掘、阐述休克疗法(或称华盛顿共识)和渐进改革(或称渐进——制度观点)两种道路选择背后的知识和哲学方法基础上,以当代经济学发展新动态为基础【[viii]】,试图通过描述渐进改革中激励与市场的关系、产权与激励的关系、法律与社会规范的关系、政府与经济组织的关系以及改革中的利益集团关系,以建立转型经济学。但是,罗兰教授在对转型经济学作出一系列理论贡献的同时,却又在怀疑:转型经济学是不是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他认为经济学研究可以从三个领域界定,一是对特定问题的限定的特定方法论的研究,如博弈论。但是博弈论的讨论又不仅涵盖了经济学的多数内容,同时也可以涵盖政治学与社会学等多种学科。因此,可以说这只是经济学的一个次领域。二是由特定的现实经济世界领域界定的,如讨论一般均衡、公共财政、宏观经济学等。三是制度经济学,包括发展经济学和经济史。如果把转型经济学定义为一个领域,它显然属于这一组。然而,罗兰教授转而又认为,转型的面显然更窄,甚至可以看作是这些领域的次领域。因为转型是一个正在形成中的历史,迟早又会成为经济史的一个次领域。因此,可以把转型看成具有特殊初始条件下的发展经济学的次领域。【[ix]】
罗兰教授这一席话,无非是表示了对处于渐变“过程”之中的“非稳态”的经济状态,能否建立与此相对应的、可以完全解释“非稳态”状态又区别于当代经济学的转型经济学的怀疑。因此,其在几年后的2002年中国人民大学的一次演讲中,索性将其构画的转型经济学所涵盖分析的政治、市场和企业三大块内容中首要的一块内容称之为“改革的政治经济学的新理论”,并进一步指出,如果要构建这个理论体系,主要包括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改革的总和不确定性(aggregate uncertainty),即强调转型经济走向并收敛于市场经济模型并不一定是清晰的。而且,这个不确定性不是一个假设,是一个现实。正是由于对此的不同认识,才产生了休克疗法和渐进改革具体不同的改革策略。二是改革的互补性。即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其制度已经存在几十年甚至几个世纪,市场经济处于“稳定状态”,不需要竭力去理解市场体制中多项要素的联系性问题。而转型过程中的经济,劳动力市场与商品市场、市场与激励、金融市场之间,政府组织与经济之间,都存在一个经济相关性如何?如何联系与制约的问题。由此,存在一个对大爆炸式改革和逐步改革中改革顺序优劣的评估。三是政治约束。即包括事前的政治约束(改革的可接受性)和事后的政治约束(改革的不可逆转性),两者间要取得均衡,又涉及改革的成本、收益问题的讨论等等。
笔者认为,如果对在此领域研究颇深的罗兰教授的思想作一主观概括,可以说,其充分运用了现代经济学及其最前沿的理论成果,对渐变的改革过程确实做了大量的精彩的理论解释。但是,罗兰教授同时仍在对转型经济学这个“狭窄的课题”能否建成独立的理论表示怀疑。因为他同时承认:“一般均衡理论是我们非常了解彼此依赖的市场之间的相互关系,但是我们仍然不太了解市场经济体系的制度要素之间重要的相互作用关系……。在转型过程中,这些关系都在以不同的速度,各式各样的变形,先后不同的顺序以及不同的初始条件演化并逐渐形成(重点号是作者加的)。
而且,笔者认为罗兰教授概括的改革新理论的三要素,仍然是静态的,而非动态的分析。因为其更多的仍是在阐述包括政治制度变量在内的各项经济制度变量间的关系,即只是回答了制度动态变迁中的“是什么”(即改革过程理论应包括的“三要素”),并没有回答“为什么”,即各种新的制度变量哪怕是局部的制度变量,为什么会以各种不同的变形状态、不同的顺序、不同的速度,甚至在与其他制度有时不衔接的状态下逐渐的演化?而这恰恰是渐进改革有效理论的内核,是讨论渐进改革过程动态的重要内容。就此出发进行思考,笔者认为,罗兰教授的分析内容尽管可以给人以许多新的启发,但是仍然可以说,其讨论的内容几乎已囊括在道格拉斯•••C•诺斯的丰富的经济制度变迁理论框架中。
[i] 道格拉斯•C•诺斯(Douglass C.North)著;《理解经济变迁》,中译本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
[ii] 详尽分析与阐述见阿夫纳•格雷夫著“自我执行的制度:比较历史制度分析”,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杂志2008年第2、3期。
[iii]. 盛洪主编的《中国的过渡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版),较集中的汇集了中国经济学家从新古典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制度变迁理论、产权理论等出发,多视角探索中国经济改革成功的理论。应该说,这些探索都是很出色的。
[iv]. 张军:《“双轨制”经济学:中国的经济改革(1978-1992)》,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版。
[v]. 同注释【4】。
[vi]. 详细的分析可参见方颖:《俄罗斯式改革与中国式改革的比较:哲学、经济学和改革速度》。载于《世界经济文汇》,1997年第三期。
[vii]. 有关这方面内容的中文文献的详细解读,可参见张军与方颖的文章,见注释【5】和注释【7】。
[viii]. 罗兰教授认为,“好的转型经济学研究,应当总是得出对经济学具有一般意义上的结论。这一观点之所以是正确的,主要是因为好的模型可以适用于许多不同的情况,还因为经济学家使用共同的工具去分析不同的情况,这些工具有共同的语言。没有理由相信转型经济学所研究的经济的种种相反作用,是与其他的经济的相互作用完全分离的。”为此,他的研究不仅遵循新古典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同时尽可能运用经济学研究中的新成果来解释渐进改革的理论基础,例如,不完全合同理论、市场信息不完备理论,等等。
[ix]. 见热若尔•罗兰(Gérard Roland)的《转型与经济学》(Transition and Economics : Politics ,Markets and Firms ),麻省理工学院出版(2000年)。文中有些论述又可见中国《比较》杂志(Comparative Studies),中信出版社(CITIC PUBLISHING HOUSE),2002年第3期。
三.理论的边界:过程理论
相对于休克疗法,中国渐进改革强调的是改革的逐步推进。这意味着,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转型,需要有一个在时间上不确定的过程。因此可以说,研究渐进改革理论,实质是研究过程理论。
既然是“过程”,其状态肯定是非完全的过程始点前状态,也非完全的过程终点后状态,即非完全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状态,也非完全的市场经济状态。是一个相对于“过程前与过程后”的两种不同状态的中间不稳定状态(非稳态)。此状态完全可以被中国改革30年中无数的经济现象所证实与覆盖。因此,作为对这一“非稳态”过程的理论解释,肯定是既非过去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所能完全解释,也非新古典经济学所能完全解释。
由于“过程”本身是一个渐变的特定过程,是一个由计划经济特质所含的一系列制度向市场经济特质所应含的一系列制度逐步的、局部的变迁过程。因此在这一收敛于市场经济制度体系之前的变迁过程中的任何时点上,往往是某些新制度与某些旧制度的同时并存。自然,以成熟市场经济的结果状态抽象出来的新古典经济理论来解释正处于不同质的“动态过程“的状态,毫无疑问,一定有其局限性。或者,会遇到某些理论假设条件的不成立,或者,会遇到诸如用“公共选择理论——应用于政治学的经济学——在解决政治决策方面其成功充其量是有限的”(诺斯,1981年)等等的故事。
讨论到这里,作者似乎感到,要研究解释渐进的、在时间上又具不确定性的改革过程理论,也许不存在与改革过程前与改革过程后相应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当代主流经济学可以相提并论的、能够自成体系的改革经济学理论。如果要说是称得上改革经济学的理论,无非是在改革过程的初期或者中期,在对当代经济学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在内的经济理论的假设条件或部分内容作出调整后,可以对改革中非稳定状态做出当代经济学的“补充性解释”。然而,随着改革进程中市场制度要素的逐渐增加、转型经济体制中市场成份的逐渐扩大,一些曾经能得到实证解释的“补充性解释“的概念、理论往往又显示其苍白性、短暂性,转瞬即逝,最终仍不得不让位、收敛于逻辑严密的当代经济学。例如,中国改革中承包制为现代产权制度与公司治理制度所替代,原先的B股制度转化为现在的QFII制度,等等。当然,其中不排除在改革非稳定状态中运用部分经修改调整后的当代经济学逻辑作出的分析,仍是有力的、具有一定时间维度上的现实指导意义。也不排除有的局部性理论解释本身已可基本归结于当代经济学理论的逻辑分析框架。作为这样一种判断,是因为在解释中国经济改革30年成功的理论文献中可以例举许许多多的事例。因此,应该可以进一步判断,要研究和形成改革经济学,重要的不是寻找解释“非稳态”过程中经济变量之间能被当代经济学理论解释的“稳态”情景下的因果关系理论,而是应该要寻找解释“非稳态”过程中为什么一项推出不久的新制度会不断地过渡到另一项新的制度,同时又逐步地收敛于最终能被当代经济学完全能充分解释的“稳态”状况下的因果关系理论。
从此意义上讲,本文认为,如果要抽象渐进改革的有效理论,按照渐变的动态过程特质,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下(包括运用认知科学和博弈论),重要的是要回答:
(1) 为什么在不同阶段(注意,在改革过程中可以不断划分新的不同阶段)的初始条件下,引入市场制度A而不是制度B?(这其实是在回答一定的市场制度选择的客观环境条件是什么)。
(2) A或者B局部制度的引入,对经济发展与稳定意味着什么?会不会带来什么新的矛盾和新的“非稳态”?(这其实是在回答即使选用某项市场制度,当代经济学的解释为什么仍会面临窘境)。
(3) 是由于什么原因,或在迫于考虑什么新的制度因素其积极效应后,需要进行什么样的纠错?或者说又为什么必须进一步引入新的市场制度来克服“非稳态”?(这其实是在回答当代经济学有力解释的覆盖面在逐步的扩大)。
(4)局部的市场制度的持续引进,最后是如何以及为何必定收敛于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体系?(这其实是在回答此时已不存在所谓改革经济学的解释,而是完全可以让位于当代经济学的解释)。
之所以如此思考渐进改革理论框架的重点,是因为迄今关于改革过程的理论基本是局限于运用当代经济学的概念在解释渐进改革,但是渐进改革却又是一个过程,是一个既不能完全被当代经济学理论所能解释、又不断收敛于能被当代经济学理论解释的过程。所以,如果说存在渐进改革有效理论的话,重要的肯定是要回答一系列的渐进改革内容为什么会不断收敛于成熟的市场制度体系?并且是如何不断收敛的?这就是要研究的过程理论。
回答上述一系列问题,也许正是建立改革过程理论需要探讨的全部内容和价值所在。因此,从上述问题的提法和括号中提示的内容可以看出,建立该理论体系,重要的不应该是从当代经济学理论框架中去衍生改革经济学理论【[i]】,而是必须对渐进改革有效性理论自身进行原创性的探讨。重要的不是去证明人类经几百年经济活动演化抽象的经济学理论能否有力解释渐进改革过程中经济制度的变迁(只要假设条件具备,经济学理论肯定能解释),而是要寻找转型过程中制度是如何变迁的轨迹理论。就此意义讲,这一理论特征如上述罗兰教授所说,是对特定问题的特定方法论的研究(如同博弈论),更多的也许是方法论上的意义。
在这方面,其实十几年前,中国共产党决策者基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的经验,曾经做过经验式的探讨,并且用非经济学的语言做出了精彩且具东方智慧的总结,即:要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三者关系【[ii]】。尽管这是非经济理论的语言,但是仔细琢磨,与经济学大师诺斯等人有关经济制度变迁的理论解释,背后有着极为相似的思维方式与过程,即思索经济制度的变迁,同样离不开产权制度、政治框架、广义的意识形态理论。这对于亲身经历中国30年奇迹的经济学者来说,这一思维似乎更能体现中国奇迹的真谛和主旋律,更能贴近于解释过去的30年历史,也似乎更是能给予我们进行理论抽象以启发。
[i]. 这里无非是想表示对形成独立的、自成体系的改革经济学理论的怀疑。但是丝毫不排除在研究改革过程理论中出现的如软预算理论等(Janos Kronai),不仅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模式进行理论分析的贡献,同样对分析当今资本主义现象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
[ii]. 即经济体制改革是动力,经济发展是基础,社会稳定是前提,三者是有机的统一。
四.假设的不完全讨论
毫无疑问,大规模的动态的制度变迁过程,一定是在特定的初始条件下开始的。这一特定的初始条件既包括一定的经济制度,也包括一定的政治架构、文化理念、人们的习惯和决策者的认知能力等。如果严格按照道格拉斯•C•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中的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分析中国渐进改革过程,则改革过程展开的初始条件及其分析的要求将相当复杂。因为,就中国渐进改革最初的1978年以及后来又表现为不同阶段的相对的初始条件而言,都存在特定的政治制度、文化理念、习惯、经济制度以及不同的经济形势环境。就时间维度看,特定的内容条件及其以后分别不同的发展进程而带来的相互作用后的结果,对下一阶段的改革进程其影响意义又是不同的。特别是随着中国渐进改革在上世纪末进一步融入全球化之后,各国经济、政治战略博弈下的世界经济环境的新变化,则情况更加复杂。因此,为了便于渐进改革有效理论阐述的简洁需要,恐怕设定一定的前提条件甚为必要。特别是要在非国人面前清楚阐述在中国共产党执政下解释中国奇迹的渐进改革理论是成立的,而且该理论是存在被其他国家借鉴可能性的话,则更需要对假设前提条件有一个交代,特别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问题。因为其他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的国家未必是共产党执政。
因此,抽象中国30年奇迹背后的渐进改革有效理论,本文首先提出两点假设。
假设1:国家权力为了追求全体国民经济利益的不断提高,始终意愿主动不断地修正阻碍国民经济利益提高的有关政治制度以及与政治相关的其他法律制度,并有效地组织不断的市场化改革。
在这里,国家权力可以表示为一党执政,同样也可以暗含不同程度的民主制度和公众投票机制下产生的国家权力。尽管代表国家权力的政治架构的不同,意味着对渐进改革的发动及其进程的推进如同改革中的产权制度一样重要。但是,理论讨论中如果是舍掉了政治架构的具体内容,假设一定政治架构下的国家权力是始终确保追求全体国民经济利益的不断提高,这并不影响而是有利于理论讨论的简洁。在现实生活中,当然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肯定存在国家权力与国民经济利益提高的追求发生矛盾的现象。如果存在短时间的矛盾,无非意味着会耽误改革的进程,但是最终仍会以国民经济利益提高为目标而改善国家权力。但是,如果此矛盾激化并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尽管本文下面要提出的渐进改革有效理论框架内容可以存在内在逻辑的一致性,但并不意味在该国的改革过程中得到实证,即只是表明该国的渐进改革最终是不成功的 。
关于国家权力的理论,按照诺斯研究人类一万年经济史后归纳的国家理论解释,包括契约理论和掠夺与剥削理论。诺斯是倾向于以契约理论方法解释,产权是能够促进经济的有效增长,能够减少交易费用,以促进社会产出的最大化【[i]】。事实上,30年来中国经济渐进改革初步成功的故事也在不断证明:迄今为止的中国政治架构(为分析方便起见,也包括国家权力主导下的意识形态和非经济的法律制度),确实是推进了中国30年经济总产出举世瞩目的发展。30年中,中国在经济领域不断引入市场制度的同时,也在不断修订与完善有利于产出增长的政治、法律制度;目前中国国家权力机器倡导的意识形态,也是充分地意识到要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需要不断推进民主政治体制的改革,并且在实践中也在不断的择机实施。因此,在讨论渐进改革有效理论框架时,设定上述假设,基本上是能够体现理论逻辑与迄今为止中国30年历史事实的一致性。展望未来,如果由于假设条件的中断或者不具备而导致渐进改革进程的不彻底、最终的不成功,这并不意味着理论本身的非有效性。
有幸的是,迄今为止中国30年改革历史在不断的证明,不仅上述的假设条件与历史事实是相吻的,而且重要的是,30年改革中国民福利的明显改善,使得民众在中国必须进一步改革包括政治改革,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全面复兴,国民利益才能全面提高这一认识上,已经取得了高度一致的共识。这进一步增强了上述假设的客观性,进而进一步强化了制度变迁的内生性。这是中国渐进改革最终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这也是本文提出的渐进改革有效理论可能得以成立的最大支撑。当然,这同样进一步暗示,中国要不断推进渐进改革,确保中国奇迹的轨迹继续延伸,实现中华民族的真正复兴,还必须为适应经济体制的变化而不断推进民主政治的改革。否则,已取得伟大成绩的渐进的经济改革仍将会面临中途夭折的危险。
假设2:渐进改革的市场导向始终是确定的,但是渐进改革具体的过程内容和顺序是不确定的。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引领13亿人口的大国启动这次大规模的持续的改革,就是想通过确立市场导向性的制度体系以全面提高全体国民的福利,就目标而言,这是毫无疑义的。尽管表现为经济发展成功的美国、日本、德国等国的市场经济制度体系不完全一样,但是中国共产党基于长期计划经济下“穷社会主义”的深刻认识,对运用市场机制能有效配置资源的信念,是确信无疑的(各个时期的表述可能会不一样)。这一理念的确立,是基于1949—1978年执政近30年的深刻教训,还是一种理念、信仰追求的改变,在此的讨论也不重要。但是,改革从何开始?分几个阶段实施?每个阶段包括哪些内容?多个经济领域的改革顺序如何排列?改革在合适宣布结束?一句话,改革的路途如何曲折,最初是不清楚的,这一切始终体现着不确定的原则。
改革过程内容的不确定假设,表面上看与决策者的思考相关,因为面临13亿人口大国的大规模变迁中经济及必然引致的政治、文化诸制度变迁的复杂性,同时又要担心一国的政治社会稳定,反映了人的认知能力的局限和执政者的某种担忧。其实这种不确定假设,本身又是只要选择渐进改革道路而不是休克疗法道路的必然,是与渐进改革过程的特质充分的相吻。因为整个改革过成中的可能的偶然因素导致的不同阶段、不同领域的局部改革,其结果必然会排列出多种的组合。因此,不确定原则与华盛顿共识的确定原则【[ii]】正好相反。他客观上容忍被“华盛顿共识”看来似乎是错误的改革顺序。
不确定原则始终贯彻于渐进改革的每个阶段,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不是脱离改革实践的幻想假设。因为不将其包括在抽象渐进改革有效理论的概念范畴范围内,而予以假设形式存在,有利于概念理论的演绎。例如,最为典型的是,几乎贯彻于长达30年的改革过程中,关于计划经济于市场经济的争论与表述,以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表述,始终在争论(相信仍会延续下去)。但现在回头看,似乎又不影响产出的不断增长和国民福利总体水平的提高。当然,此时有人会说,恰恰是因为由于争论才推动了产出的不断增长等。对此,本人想回答的是,第一,这也正说明此假设不是幻想的,是客观存在的,反映了人的认知过程对经济与制度变迁的影响力。该争论是有意义的。第二,从30年改革史看,此类的争论不仅仅局限于计划与市场的争论,还可以举出很多很多的例子。争论——实际上是决策前的人的认知过程——的结果,才体现在可被经济理论概念抽象的大量的经济制度的演化上。是原因导致的结果,而不是结果本身。在此重点是要讨论“结果”间的演化,舍掉原因的讨论并不是否认原因的存在,只是为了“结果”讨论的简洁。因此将类似争论的不确定性设定为假设,只是为了集中从经济制度变迁中的矛盾—演化层面而不是从决策者的认知层面阐述渐进改革有效理论的内在逻辑。
以上是为了理论阐述的抽象需要,作出不确定的假设。其实在中国渐进改革史的背后,在“中国奇迹”的骄人数据背后,客观上也存在似同假设的非经济理论的影子,即就是邓小平“摸着石头过河”的著名表述。这一经典表述的实质,就是对不确定性假设最好的形象解释。要“过河”的目标是确定的,“如何”过河,“摸哪块石头”过河?并不确定。但是这一指导性思想始终隐隐约约贯彻于中国的渐进改革史,又成就了渐进改革奇迹的不断出现。
这里需要补充的是:本文提出的不确定性假设与经济学大师道格拉斯·诺思指出的不确定性不同。诺斯提出的不确定性是从人类认知的局限性,从人类学习、人类意识、人的心智结构的高度,指出人类在参与经济变迁过程中形成的外部世界的不确定性。【[iii]】是最为广义的不确定性。本文假设的不确定性,不排除渗透大师的思想方法,但是在此主要专指在探索由计划经济制度向市场经济制度演化的一个特定经济领域内的、短暂阶段上,面临的经济制度演化内容和顺序的不确定性。
本文提出的不确定假设,同样与热诺尔·罗兰教授所讲的不确定性也有差异。罗兰所讲的不确定性是相对于“华盛顿共识”强调的“休克疗法”、“大爆炸式”改革会必然带来产出增长、效率改进而言,指出转型改革是“结果的总体不确定性。即使照搬较好的模式,也可能出错”、“怀疑社会工程”【[iv]】。本文所指不确定性,不是指渐进改革总体的结果不确定性(结果体现的方向是确定的),而是仅仅指“过程”的不确定性,包括改革每一阶段性的改革内容和顺序。由此推导出与罗兰教授的不同看法,即并不认为渐进改革是否有效性,“一切取决于改革的顺序”等观点(详细分析见下文)。
[i].道格拉斯•C•诺斯著《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商务印书馆出版(2007年)。
[ii]. 华盛顿共识强调休克疗法带来的是确定的效率改进。详尽分析可见注释【10】。
[iii] 诺思教授关于不确定性的论述非常丰富与独到,疏不敢随意解释。为便于读者了解其思想,仅摘录几段:
“经济学家自己在这个主题上表现出了很大的模糊性,在很大程度上好像不确定性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状态,因而通常的不确定性状态能够保证建立优美的数学模型,二者恰是正统经济学家的特征。但是,不确定性并不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状态;它一直是形成整个历史和史前的人类组织的结构变化的潜在条件。”
“社会科学还没有出现可以与物理科学中的定理相媲美的基本‘公理’。一个更为基本的原因是我们不断加以改造的世界的非多态历经的本质。”
“随着时间的推移,知识会贬值。”
“在一个不完美感知的世界里,不确定性是知识和制度的函数。”
“我们所构建并试图去理解的这个世界是人类心智的建构物。”“人类的建构是‘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迷信、宗教、神话、偏见)的混合体,他们共同影响人类做出的选择。”
详见注释【2】。
[iv] 见热诺尔·罗兰著《转型与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中译本,第307、308页。
五.粗浅认识:概念与演绎
理论,是在对现实世界中一系列繁杂现象抽象出若干概念的基础上进行的逻辑推论或者实证推论。因此,要建立渐进改革有效理论,同样首先要从中国经济改革30年中繁杂的、时而是倒退、时而又是循环的繁杂的历史事实中,抽象出能概括上述大量现象的特征概念,才能由此展开不管是实证的还是理论的逻辑演绎。
目前,海内外不少经济学家已经对中国30年改革总结作出了相当大的努力,对渐进改革现象有着许许多多的概念抽象,譬如:双轨制、二元制、增量改革、体制外改革、计划权利交易、非帕累托改变、企业内在自身能力质疑等等。但是,理论或者说理论规律是人们对经济现象的抽象,是人的感官直接感觉不到的。感官能感觉到的不是理论。例如,抛向空中的苹果、石头等任何物品都自由落地,眼睛能看到,但地球的万有引力规律是感官感觉不到的,是思维的产物。例如,某村相对去年,今年西瓜产出减少1千公斤,市场购买量增加500公斤,价格就上涨,这是经济现象,理论规律是供需决定价格。又如,中国改革中突出的事例有,最初乡镇企业的崛起、价格的双轨制等,这些都是渐进改革中的制度现象,而不是促进渐进改革成功背后的制度变迁理论,即理论要回答的是,价格双轨制度为什么以及如何变的,其结果为什么能促进渐进改革的成功?所以,实事求是的说,如果要对上述概念进行评论,首先,要看这些反映经济现象的特征概念,能不能全部囊括解释改革过程中频频出现的、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中大量的繁杂现象?也就是说,是不是真正体现了理论概念应具的高度抽象特征?从系统理论角度看渐进的改革,这些概念同时是不是具备了反映客观经济系统在渐进改革过程中应该存在的改革动力、信息反馈与决策改善三个重要环节的内在联系性?对此,可以说仍存在可以进一步推敲的余地。其次,我们知道,一个理论体系,是包含若干个概念,应该存在若干概念间内在的可演绎的逻辑。过程理论则要求概念能够体现改革从始点向终点演绎的全过程特点,即能不能反映“过程”改革中一概念向另一概念演绎中必然收敛、逻辑一致这一最显著的特点?如果由此看,可以说迄今涉及渐进改革过程理论的文献,提出的一些概念似乎又多少显示出是零星的、断裂的、不够完整的。某个概念确实在解释经济中某一个领域、改革中某一侧面、某一阶段是成立的,但仍不能囊括改革全过程的内在逻辑。
所以,个人认为,如果试图建立渐进改革有效理论,对经济学家既是挑战又是几乎接近机遇边缘的是,首先,要能抽象出一组能够囊括解释整个改革过程现象的概念,即每个概念自身应能基本抽象反映改革的全过程,而不是短暂的、片断的。例如承包制能反映上世纪80年代的企业改革特征,却不能反映当今企业改革的全部内容。例如双轨制,即使在解释迄今为止的商品价格现象仍有空间,但在描述资金价格上已显示其解释力不足了(起码与商品价格比)。其次,运用这组基于大量经济现象抽象出的概念能作出哪怕是自圆其说的逻辑演绎,即能解释从计划经济的始点必然能过度到市场经济的的终点。而且,由于是研究渐进改革过程的有效理论,重点是过程,所以可以想象,这些概念应该肯定是有别于当代成熟经济学的常用概念。作者下文以大胆而且可能粗浅的探索,试图先提出若干概念,以概括中国30年奇迹背后渐进改革的全部现象,并展开理论的演绎。
1. 非一致性。非一致性是指相对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当代主流经济学体系的内在逻辑的严密一致性而言,渐进改革过程中的诸种经济制度之间,往往在理论逻辑上存在矛盾的、阶段性的非严密性。
就是说,如果我们不从价值判断的是与非出发,即不管是马克思的经济学由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推演至资本主义经济的困境及其破灭,还是当代主流经济学的产权理论、新古典价格理论、推演至一般均衡理论,两者都存在严密的逻辑体系,而贯彻于整个渐进改革过程中不同阶段的经济现象非一致性的制度特征,往往既是计划的、又是非计划的,既带有市场属性,又带有非市场属性。例如早期改革中的承包制,中期改革的股份制,当前改革中的金融市场体制等等,往往表现为既是对计划经济制度的一种改革,却又带有非彻底改革的特征。为什么会产生这一特征?其原因是“渐进、过程”的特质本身所决定。只要一旦是选择了渐进的而不是一次性“大爆炸式”的、局部的而不是整体的改革道路,此特征现象的出现就是必然的。因此,一国经济在打破了马克思经济学指导下的均衡但又尚未完全归属于另一当代经济学指导下的均衡之前,其经济制度难以简单为某一接近完美的理论逻辑体系所能解释。而进一步理解非一致性的特征,需要关注以下若干命题:
第一,非一致性是渐进改革理论的首要特征和初始条件。在上述假设2的前提下,改革的最初和改革过程中的某一阶段,如何启动改革,并不是确定的。决策者往往是基于对市场经济最初的初浅认识、从过去计划经济下长期被压抑的人的积极性以增加产出出发,又基于转轨中可能产生大量问题的担忧、政治社会基本稳定的考虑,博弈(尽管主观上并非是刻意在运用博弈理论)并寻找能解决当期问题的制度突破。即由于往往是选择了突破口而不是全部,即选择了部分制度改革,而不是全部制度的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均衡,自然产生了非一致性特征。而这一特征本身又酝酿了下文所说的纠错性特征以及渐进改革可能产生的全部矛盾,所以非一致性是渐进改革的首要特征。这一状况,似乎在中国改革30年中,在企业、金融、贸易、财税、价格等任何领域都可以举出生动的例子。同时,非一致性又是渐进改革的初始条件。因为从纯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而言,形成非一致性特征前的经济就是计划经济,如果由此再去讨论初始条件到底是什么,就“过程理论”边界起点而言,即讨论非一致性前的计划经济的初始条件是什么?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第二,非一致性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尽管非一致性是贯彻改革全过程的特征。但是,当决策者基于一国政治、文化和经济状况自身条件等各种因素,在改革最初阶段或改革过程中非一致性矛盾充分体现的某一阶段,在经济体系的相关领域选择何种改革措施,往往是在平衡社会稳定、经济产出关系之后,选择对社会震动最小、短期产出最大的经济制度矛盾焦点进行改革,加上均衡博弈中决策者的认知局限,最终选择的改革措施完全可能不一样(遗憾的是社会发展无法实验与重复),是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因此,不管是何种不同的措施,由于是渐进、局部的改革,加上是特定的动态的各种因素博弈的结果,非一致性必然一定的偶然性。就此意义讲,决策者最初选择何种改革方案并不是至关重要,因为从一理论体系的概念演绎角度看,毕竟选择的任何改革措施都可以容忍非一致性的存在,意味着是渐进改革的首要特征和初始条件。由此进一步从实际改革分析,判断渐进改革的成效大小,理论上可以存在一个先后的顺序,但是实际经济变迁中偶然的带有非一致性的非最优选择并不可怕,也是客观的存在,按照理论逻辑其又是暂时的、过渡性的。
第三,非一致性特征不仅贯彻于渐进改革的全过程,同样也体现在渐进改革过程中的方方面面。它既表现在企业改革、价格改革、金融财政改革、会计制度改革等领域之间制度的非一致性,也表现为企业改革、价格改革、金融财政改革、会计制度改革等领域自身内部各项制度间的非一致性。而且在不同的改革阶段,非一致性的程度又是不同的。但是随着改革深入,非一致性是逐渐趋于一致性。
第四,非一致性恰恰是渐进改革的持续动力源。相对于过去的计划体系,部分制度的演进尽管重视与激发了个人出于物质追求的生产积极性和分散决策的能动性,可以表现为总体产出的阶段性增长,但是与此同时,因为是部分制度演进的同时存在部分制度的原封不动,结果必然表现为总体制度体系内显现矛盾、冲突的特性,表现为相对的低效应和经济稳定的内在风险性,例如改革初期的高通货膨胀。此时,在假设1的条件下,决定了必须进行进一步的改革,才能克服总体制度体系的矛盾与宏观经济的不稳定,由此又推动了改革。因此可以说,不断改革的动力种子本身已深埋在非一致性中,是内生的。
第五,非一致性并不影响总产出的增长。只要总体制度体系的矛盾、冲突的负面影响小于部分制度演进后累积的正面效应,总产出仍能延续阶段性的增长。
第六,非一致性意味着宏观经济运行隐藏着不稳定的风险因素。由于在渐进改革过程中始终存在程度不同的制度性矛盾,表现在实际经济运行过程中,必然存在宏观经济均衡上不稳定的潜在危险。可以说这也同时始终贯彻于中国奇迹30年的历史中。也正因为如此,在经济总产出上中国可以表现为全球的最优,但在以“华盛顿共识”为代表的西方理论逻辑解释上,中国的改革往往表现为是非最优的,或者甚至是不及格的、解释不通的。
“摸着石头过河”,既是渐进改革不确定性假设的最形象的表述,严格说,又是渐进改革策略的指导思想,或者说是一种改革方式,是一种方法论。而非一致性恰恰是这种渐进改革策略、方式下的必然结果。例如说增量改革、双轨制、非彻底产权改革的承包制以及股市上A+B股、股票非全流通等等制度现象,都是上述“石头论”的体现与表象。在理论特征上都可以归属于非一致性。
2. 纠错性。纠错性是指不断地对渐进改革过程中经济制度之间显现的矛盾及其表现的总体经济运行不稳定的解决与矫正。
渐进改革中纠错性特征产生的原因,就本质而言,不完全取决于改革决策者的认知能力(当然不否定某一时段上改革决策者的认知能力出现明显的错误而导致纠错的需要),而是渐进改革自身内生的,是由上述第一特征所决定的。由于渐进改革是制度的部分演进而不是整体经济制度的同时改革,存在着非一致性,所以必然引起改革中整体制度内多项制度间的摩擦、矛盾,从而引起总体经济运行的不稳定,这就决定了由一国改革中政治、社会稳定所要求的,经济要稳定发展,必须进行及时的纠错。其实,中国渐进改革中各项试点及特区的设立,是理解纠错特征的最好案例。
而且,中国30年改革过程在不断表明,纠错的直接动因,绝不是因为改革的措施与“近乎理想”的当代经济学优美逻辑发生矛盾时需要纠错,而往往是为了解决当时经济运行中的稳定与产出的矛盾,迫不得已进行纠错。由于是由上述的直接动因决定了纠错时具体的市场制度的选择,因此,其结果必然不存在按华盛顿共识看来是唯一最优的内容和顺序。往往是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先解决突出的问题。因此,鉴于假设2的存在和渐进改革首要特征——非一致性——的内生性,纠错的结果,又会产生新的阶段性的非一致性,即又埋藏了进一步纠错的内在需求。从表象看,纠错的结果本身与成熟市场制度体系比,似乎可能又是扭曲的。然而,因为纠错是间接性的连续。尽管没有一步到位,但是从整个改革过程看,在制度体系的市场导向属性方面,纠错的需求和频率却逐步趋于减少。从总体趋势看,不断纠错的结果,整个制度体系中的市场属性成份在不断地向前迈进。纠错特征是内生的,同时不间断的纠错本身又推动了改革的进程。
由于整个改革过程存在纠错性特征,今天再回顾30年的过程,得出必然产生以下的结论,就不会感到令人奇怪:
第一, 从改革的市场导向看,30年的改革进程往往是走走停停,反反复复。因为具体在纠错的某一时点上,当宏观经济运行出现不稳定,过去实施的部分改革性措施可能暂时停止实行,恢复原有的制度措施;或者是新的制度改革措施暂时搁浅,不敢及时推出;或者以暂时的补充政策制度扭曲了正在执行的市场制度。
第二, 纠错的过程中在多大程度上掺有非最终市场导向性改革意愿所指向的非市场化制度与政策,这是基于假设2,以及基于先期部分制度改革中带有偶然性的制度间衔接的复杂程度及其决策人的认知能力有关。因为不能排除在每个改革阶段上,最初部分市场制度的引入,往往是始于引入当代经济学抽象理论本质意义上的制度(即照搬西方国家部分制度),或者是误解了市场经济,如仅从产权、价格市场化入手,又鉴于世上缺乏渐进改革经验可供借鉴,忽略了应同时引入配合关键性市场制度引入所需要的其他要素、中介因素等制度,引起了改革结果的事与愿违或总体经济的不稳定,事后不得不采取暂时的“矫枉过正”的临时行政措施,或者以推出新的制度措施予以补充纠正。
第三,纠错特征所呈现的另一重要现象,是为海外人士所经常批评的中国法制的不健全现象。其实这是误解。在过去的30年中,中国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在探索市场制度体系中,并不是没有追求法律层面的制度规定,可以说曾制定过成千上万、几十万种法律、法规、规章、暂行条例和暂行规定(在此方面国人没有人能精确统计清楚,海外人士更是几乎不甚了解)。无非是在追求法治经济过程中,不断地废止原规定,推出新规定,不断地进行修订包括法律层面的约束制度。新旧制度无数的交替,是如此的频繁程度,在法治健全的成熟市场经济中也是难以理解与碰到的。
第四,纠错的具体时点选择,往往取决于前阶段部分改革的制度体系扭曲程度的集中暴露时间、暴露程度和决策人的认知能力、决策机制。此种现象在30年中可以举出大量的事例。而这种状况的优劣,又放大了渐进改革纠错内生特征所引起的改革“走走停停”、“反反复复”的现象。
3. 收敛性。是指由一致性和纠错性特征所决定,渐进改革过程中的经济制度总和是不断地收敛于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体系。
由于渐进改革过程中某一时点上总体经济制度体系中各项制度的非逻辑一致性,迫于经济总产出增长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即纠错是内生的,必然产生纠错的需要。纠错的过程中不管出现何种曲折,存在何种程度的不确定,但由于方向始终是明确的(假设2),就是要不间断地以体现资源配置效应最大化原则的、新的也许仍是局部的市场制度,不断地替代原有的计划制度,其制度不断更替的累积结果,整个经济制度体系必然会逐渐收敛于体现社会资源配置效应最大化的市场制度体系。因此,这一特征,可以说是上述假设与两个特征的逻辑必然。
渐进改革收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