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关于对全省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调度的通知
各市经贸委(经委)、重点技术中心企业:
为更好地推动全省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充分发挥重点企业技术中心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按照省政府实施“双百工程”意见的要求,对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培育的92户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调度。请各市经贸委(经委)加强对重点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及时掌握实施情况,并负责对调度材料审核汇总。
1、认真填写《百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调度表》(见附件一)。
2、认真准备书面总结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以及经验、做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及科技活动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实验室建设、研发仪器设备购置、人才培养与引进等建设项目完成的情况,属国际、国内何种水平,实验室获国际、国内认证情况,以及超前研发能力的情况;三是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措施。书面材料要有数据、有例证。
请各市经贸委(经委)将企业情况审核汇总后,于2008年11月25日前将《百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调度表》和总结材料电子版报省经贸委技装处zoutiefu19880901@163.com邮箱。
此通知可在山东省经贸网(www.sdetn.gov.cn)和山东省技术创新网(www.ctisd.com)查询。
联系人:封宗庆 邹铁夫
联系电话:0531-86901986 0531-86062354
附件1:百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调度表
承担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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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起止 年限 |
项目建设内容 |
项目现有基础条件 |
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
项目建设 取得成果 |
验收 时间 |
项目投资情况 |
项目完成 投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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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企业 投入 |
省补助资金 |
完成 投资 |
企业投入 |
省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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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项目建设内容应详细分项列出包括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与引进、研发仪器设备购置等;
2、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应分项列出项目形象实施进度,完成工作量占工作总量比重(资金比重)(%);验收时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销售收入及科技活动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实验室建设、研发仪器设备购置、人才培养与引进等建设项目达到的具体目标,属国际、国内何种水平,哪些实验室获国际、国内认证,在哪些领域具有超前研发能力;
3、取得成果包括截止目前完成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数,新产品销售收入和利税;企业拥有专利总数,其中拥有发明专利数量;2008年申请专利数量,其中申请发明专利数量;2008年授权专利数量,其中授权发明专利数量;超前(3年以上)研发课题实施情况(列出名单),技术中心科技人员配置人数、高级专家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