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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11-10




    鲁经贸技函字[2008]41

    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技术创新第三批项目的通知

     

    各市经贸委(经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遴选2008年度山东省技术创新第三批项目,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条件

        项目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出口创汇的重大关键技术、工艺、产品和装备;

        2、节能减排、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

        3、利用地区资源,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适用于我省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重大关键、共性和前瞻性技术;

        4、对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重要影响的新兴技术与产品;

        5、对促进可持续发展有重大作用,社会效益显著的关键技术、产品和装备等。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1、申报方式: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网站首页,处室之窗点击进入技术进步与装备处,登录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并填报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表、项目建议书及企业相关信息表等内容;各市经贸委(经委),省直有关部门对所属企业的申报材料通过网上审核后上报到省经贸委。(具体操作程序见网上申报培训材料)

        2、申报时间:山东省技术创新第三批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1125日,逾期网络自行关闭,不再受理。

        3、项目批复:省经贸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机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和筛选,根据评审意见,实行网上审批。15个工作日内,通过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网站公布省技术创新第三批项目计划(书面项目计划表另行下达)。

        三、其他要求

        1、各市经贸委(经委)、省直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和项目建议书进行严格审查,项目内容和投资范围仅限于产品研究开发和工业性实验,不得扩大到产业化和技改建设内容。

        2、各市经贸委(经委)、省直有关部门在网上申报后,将书面文件一式三份在1125日前报省经贸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

    联系人:王岩      徐林林

    联系电话:0531-86062000     0531-86062234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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