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东 省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鲁经贸技函字[2008]33号
关于对申报第十五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评审答辩的通知
各市经贸委(经委):
根据《山东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研究,定于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封宗庆 邹铁夫 李刚
联系电话:0531—86062354 86901986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一、企业报告重点
1.企业技术中心的影响和作用:本企业所在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及在产业技术创新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等。
2.企业状况及技术中心现有条件和能力: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及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供的支撑条件;研究开发及实验条件;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与主导产品;人才基础及创新团队能力;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的情况。
3.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战略实施情况;企业中长期发展方向与目标;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和已取得的建设成效;技术中心创新成果的水平及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请企业根据以上内容准备文字资料一式十份(A4纸张),并准备POWERPOINT报告的拷贝,于答辩时带到会议室。
二、具体要求
1.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作报告。
2.每家企业报告不超过10分钟,用POWERPOINT介绍。
3.专家组质疑,企业答辩5分钟。
4.请被评审企业按照评审时间安排,提前1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附件二:传真发给各市经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