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鲁经贸技函字[2008]28号
关于网上报送国家和省级
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快报的通知
各市经(贸)委、各技术中心企业:
现将国家和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快报的有关要求通知你们,请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快报报送。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国家和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于2008年7月20日前,登陆中国技术创新信息网企业技术中心快报管理系统(http://kb.ctiin.com.cn),将2008年上半年相关数据填写技术创新快报表,于互联网上报送省经贸委。
二、快报管理。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技术创新快报工作实行严格管理,对不按时上报或不报的企业将予以警告。各技术中心企业要高度重视,稳定分管人员,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快报数据真实有效,保证全省数据报送质量。
联系人:孙曙光 李刚
电 话:0531-89978928、86901986
二〇〇八年七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