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创促字[2007]02号
关于收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费用的通知
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受省经贸委委托,我会将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考核。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决定对每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收取600元考核评价费。请各技术中心企业于6月30日前在上报考核材料时一并带至。或汇至以下账号(汇款后请致电0531-86081800谢颖,以便尽快汇寄发票):
单位: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
开户行:济南市华夏银行城东支行
帐号:1328530156
联系人:臧永华 谢颖
电 话:0531-86912904 86081800
传 真:0531-86081800
邮 编:250011
200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