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的演讲主要表达自己这些年来思考的三个观点:第一,力量重于财富;第二,制度重于技术;第三,政策重于投入。
力量重于财富
大家都非常喜欢财富,但更为重要的是什么?德国的历史经济学家李斯特有一个重要的观点:力量重于财富。因为力量的反面——软弱无能,足以使我们丧失一切,它不仅会使我们的既得财富难以保持,而且会使我们的文化、我们的自由,甚至是我们国家的独立自主,都落在力量超过我们的那些国家手里。这种情况在历史上已经有充分证明。因此,你可以拥有很多的财富,但更重要的是你要有力量维护你的财富,使你的财富不断增值。
全球化格局下,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在国与国之间的流动变得越来越频繁,但流动的背后实际有很多游戏规则。从关税贸易总协定到WTO就有一个很直接的变化,即无论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进行贸易,都有一个前提必须遵守——必须承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这种规则带来了一个变化:对于一国经济来说,最重要的已经不是规模,而是获利能力;不是物质资产,而是知识资产。
发达国家在知识资产方面的积累有一些数据可以大致地反映出来:全球86%的研发投入、90%的研究开发活动、95%的研究发明专利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全球6万个跨国公司基本上都是发达国家的,专利和技术的许可费占到98%。以美国为例,全世界科技移民总数的40%到了美国,外国科学家和工程师占全美科学家总数的20%左右。硅谷的绝大部分研究人员来自于印度和中国。1995年到2005年加州所有新建的工程技术公司中,有39%是由移民创建的。
中国的GDP占世界5%左右,全球40%的手机、40%的微机、45%的彩电在我国生产,我国已经成为彩电生产大国和造船大国,但是我们并没有因为如此强大的资源转化能力获得相应的收益。我国企业生产的DVD机最终的利润1美元。2006年波导手机销售额达67.4亿元,净利润却仅为3058.5万元,每台手机的利润仅为2元。2007年我国全年共出口彩电4788万台,比上一年同期下降了44.6%,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技术受制于人。
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它的收益应该体现在劳动者的收益上,但是当前我国制造业劳动力成本仅相当于美国的2.9%,日本和加拿大的3.1%,法国的2.8%,德国的2.1%,韩国的5.8%,墨西哥的28.8%。也就是说,中国的劳动力在同样的劳动时间里所获得的收益只相当于发达国家的3%-5%。长期以来我们一直以廉价劳动力作为比较优势,作为我们设计政策的一个基点,但是劳动力廉价不是优势而是劣势,中国的富强必须建立在让亿万劳动力值钱而富有尊严的基础之上。
美国前国务卿有一句话:如果你控制了石油,你就控制了所有的国家,如果你控制了所有的粮食,你就控制了所有的人。换言之,当今社会,如果你控制了知识资产和人力资本,你就控制了未来。
制度重于技术
在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的工作经验,使我对这个问题有更直接的思考。目前我国科技竞争力位列全球第28位,全社会研发人员居世界第二位,科技人力资源居世界第一位,部分领域已经步入世界先进国家行列,中国的科技事业当前正处于一个重要的跃升期。但我国与发达国家还存在许多差距,其中最大的差距就是制度的差距,包括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管理体制等。
首先是经济体制。来自于市场的需求,来自于企业的创新动力,对一个国家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仍不能说我们的经济体制为创新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如现在的市场竞争仍存在很多不完善、不充分的地方。长期以来,对于企业,我们设置了很多的壁垒,设置了很多的门槛,我们把企业分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军口企业和民口企业、大企业和小企业、上海的企业和北京的企业等等,就反映了市场竞争的不充分。比如出租车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北京的出租车主要是现代,武汉的出租车主要是富康,上海的出租车当然是上海产的汽车了。没有竞争哪里来创新,没有竞争何必创新呢?到今天这些问题仍然急需解决。
其次是科技体制。过去我国按照前苏联的模式建立的科技体系对科学技术进行了一种环节的划分,科技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发表论文,创造高水平的成果等。直到今天我们仍然有很多的科技人员不愿意迈出传统,走向市场,根据市场的需求来安排自己的研发活动。这个问题经过多年的努力虽然已经得到很大改善,但仍没有完全得到解决。完善创新主体,产学研结合是必要的。今天发达国家在政策安排上,一个最突出的指向就是促进产学研结合,但我国当前这种创新链条并不完备,很多创新主体无力延伸自己的创新功能,比如大学办企业,有时甚至一个做基础研究的院所可以办500多家公司,而企业在主动或是战略性地安排与大学、科研院所的合作方面也是非常不够的。我们现在已经有4000多家科研院所,这个数量非常大,我们现在缺乏的是具有现代科研管理制度、高水平的科研院所。在这一点上我们实际上需要制度的建构。
再次是管理体制。科技评价制度是否符合科技自身的规律,是我们在科技体制改革当中思考最多的一个内容。现在我们用“九龙治水”来评价我们的国家科技资源的配置或管理体制。无论在国家层次还是地方层次,很多部门都来参与科技资源的分配或科技管理,这不能说不对,但是如何保证中国有限的科技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配置和有效的利用,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在政府管理科技发展上,到底是以宏观管理为主,还是以微观管理为主,是以直接管理为主,还是以间接管理为主,是以人为本还是以钱为本,这些问题同样值得我们思考。
政策重于投入
每当谈到实施国家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自主创新时,很多人都会联想到能不能有更多的投入。毫无疑问,我们在这一点上已经取得很大的突破,目前我国在研发投入方面已经居世界第五位,中央财政现在每年都以20%的幅度增加科技投入,地方的科技投入实际增长幅度更大。科技投入固然很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能不能营造更好的政策环境。
长期以来,我国政策实际上是建立在一种外延扩张或者说技术引进的基础上。如在经济政策上就一直有四大偏好:GDP偏好、投资偏好、外资偏好、外贸偏好。这些政策在制定之初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这些政策毕竟都是关注短期目标,缺乏长远考虑。而传统的科技政策同样有四大偏好:成果偏好、数量偏好、院所偏好、项目偏好。所有这些偏好实际上对科技的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者间接的负面影响。
于是我们试图改变这种政策导向。《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制定后,中央已经确定了60条配套政策,随后国务院牵头由有关部门制定了99条细则,科技部颁布的实施细则多达76条。许多政策都非常具有引导性。
两税并轨以后,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减免,只针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这是在实现增值税税制改革以后,高新技术企业增值税的改革转型。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进行认定,这种指标体系和过去认定一个企业生产什么产品完全不同,它强调的核心指标包括研究开发投入占销售额的比重、技术人员占全部职工的比例、拥有专利数量、新产品的比重等等。企业如果没有相应的技术开发活动,即使生产的产品再高级,也不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在金融扶持方面,国家开发银行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软贷款用于参股持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展自主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试点。另外,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风险投资创新引导资金,而中国的创业板呼之欲出,也将为中小企业提供有力的支持。
在政府采购政策方面,我们提出要建立自主创新产品的认证制度,建立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确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采购人特别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必须优先购买列入目录的产品。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重大装备和产品的项目,有关部门应将承诺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作为申报立项的条件。
在消化吸收方面,当前我国同样要推出新政策。重点工程项目中确实需要引进的重大装备由项目业主联合制造,企业制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方案作为工程项目审批和核准的重要内容,重大装备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方案由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认定,限制进口国内已具备研发能力的关键技术,禁止和限制进口高消耗、高污染和已淘汰的落后技术。
中国大飞机计划是当前一个热点,实际上我国早在1970年就启动了自己的大飞机计划,1980年9月26日中国自己研制的110吨级大飞机就已经飞上了天空。但后来因为可以引进美国的麦道生产线在上海组装麦道飞机,我们放弃了自己的研发路线。到1996年波音决定不在上海生产麦道飞机的时候,中国的民用飞机制造水平一下子被打回到零点。
所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是一蹴而就的,不是在短时间内就可以见效的,它是对未来的投资,是寂寞的长跑。急功近利与创新无缘,只有耐得住寂寞的人才可以成为最终的胜利者。(据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